第117章 闯王出手,难民来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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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明律》,民间借贷,月利不得超过3分。

但是,民间自有民间的办法。

要不,你根本接不到钱。

一份借款,可以算三份、四份利息。

借一万,直接把利息算上,写两万的借条。

反正,《大明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聪明的商人,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对抗《大明律》。

大明土豪西门庆借贷,就是月利5分,年利可就是借款的百分之六十。

再说,王朝末日,国将不存,民间谁还管你《大明律》?

现如今,大明兵荒马乱,民间借贷,早已突破月利10分,甚至20分,年利轻松翻一至两番。

崇祯的年利5分,12月摊薄到1个月,相当于不要利息啊。

“陛下,臣赞同向百姓发地、收钱。”

方岳贡一听,就知道这是崇祯帝对大明百姓的天大恩情,万分感动。

“陛下,臣也赞同。”

“陛下,臣亦赞同。”

……

很快,其余八位重臣,也都纷纷赞同崇祯主张。

崇祯满意点头,“不过,这么便宜土地,朕得加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范景文惊问。

“永世不得买卖。”

“啊……不得买卖?”

众臣一惊,不能买卖土地,他们还第一次听说这种玩法。

但崇祯,非常知道这样做的好处。

如果允许买卖,土地最终又会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里,农户又将沦为流民,朝代又将更替,分分合合,无穷尽也。

有了永不出售的土地,农户就有活路,就不会冒着杀头的罪,去干那造反起义的事。

崇祯轻轻一笑,解释道:“朕担心,他们把土地卖了,没有活路,又被闯贼所惑,跑去当流贼。”

“朕决定,这样的土地,就叫恩田。顾名思义,是朕恩赐他们的,可以继承,可以出租,但不可买卖。”

“如果农户变为绝户,一律由官府收回恩田,再低价卖给其他缺地、少地的农户。”

“无论大明藩王、官绅、商人、农户......若敢私下买卖恩田,杀无赦!”

“啊……”五大阁臣、四大重臣,同时一惊。

这买卖恩田的惩罚,也太严厉了吧,都赶上杀人放火、通敌谋逆的大罪了。

“陛下……《大明律》没有处罚买卖土地之条款。杀头,是否太过?太可惜?”

崇祯冷冷一笑,“乱世当用重典,恩田都卖,这样的乱民、懒民、废民,绝不是朕的子民,朕不可惜!”

“哼……杀了,正好把田分给需要的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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