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五章 来龙去脉(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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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野昭明而言,伪造一份国民政府地方法院的法律文书是轻而易举之事。

但是,还要有监狱的有关人员的密切配合,才能使法律文书生效。

小野昭明作为一名高级特工,在策划这类只允许进行一次的营救活动时,自然要慎而又慎,绝对不允许出现任何的失误。

因此,他对每个细节都做了详细的了解。

小野昭明得知,即使有了这样一份法律文书,要使松本浩二走出监狱,还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当营救人员装扮成的法官抵达监狱后,先要向监狱警卫大队的执勤人员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说明来意,由警卫人员向监狱的狱政科转达情况。

狱政科官员在接到报告后,会派员到接待室与“法官”见面,再次验证法律文书。

当狱政官确认“法官”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后,由于松本浩二是被判刑15年的重刑犯,狱政科还做不了主,需要向监狱长报告。

监狱长在得到报告后,有可能会再次查验证件和法律文书,而且还极有可能亲自与地方法院通电话核实此事。

监狱长在核实无误后,批准开释,并将法律文书在狱政科留存备案。

到这一步,并不意味着所有环节都已经打通。

还有可能会经过一关——监狱警卫大队大队长。

当狱警把松本浩二带出来时,警卫人员会向大队长报告,大队长签字同意之后,他们才肯放人。

这时,大队长还有可能向监狱长和法院电话核实此事。

另外,将松本浩二带出监狱的两个狱警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他们可以说是这些人当中最有经验的,可以说任何破绽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只要两人把疑点向其他的监狱官员一提,哪怕松本浩二到了监狱门口,也有可能被抓回去,扣押审查。

小野昭明根据上述各个步骤环节,理出了各个环节上需要搞定的人员:

狱警、警卫大队大队长、监狱长、狱政科官员、地方法院特别刑事法庭庭长。

这中间,最难对付的是监狱长和地方法院特别刑事法庭庭长。

不说一时找不到可以接近这两人、送的上礼的人选,就是找到了,对方是不是肯答应合作也是一个未知数。

这中间最重要的是,只要开口,就必须确保对方答应合作,否则就是泄密,今后再怎么努力也就无法实施行动了。

小野昭明和助手反复商议这个问题,最后把思路改变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