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亡国祸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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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为什么清丈法在湖广地区能清出五十万顷田地的原因,基本上都在山里。

所谓的张居正清丈土地,清理出近三百万顷田地,大地主阶级隐瞒的只占少数。

在一些逃民较多的地方,也的确存在村长盘剥逃户的情况,但这只是少数经济发达的地区。

大多数地区都是由无户籍逃民自行开垦出来耕种的荒地。

其后追加田税或没收交与农民耕种的处理措施,看似为民。

真实的情况是把不愿入籍的逃民土地没收,交给另一些愿意入籍的逃民耕种。

对愿意入籍的逃民追加田税,一部分是应缴税款,一部分则是罚款。

隆庆朝之前,朝廷收到的税赋虽少,但是因为有大量的隐田存在,全国的粮食生产总量是足够养活所有人还有富裕。

正因为如此,城市人口才得以逐渐脱离土地的束缚,去繁荣商业。

而隆庆朝施行清丈法之后,真正清出来的,大多都是这些逃民的田地,而真正的豪门士绅,他们有权力的保护,又如何能清到他们的头上去?

逃民在清丈法的加持下,被迫编籍造册,成为正式村民,实际上等于是变相提高了乡村的税赋。

朝廷看似有钱了,是建立在各乡村实际增税的基础上,也就是说等同于全国增税。

而逃民开荒种田的激情也因此被彻底打压下去了。

乡绅兼并土地的情况基本在各朝各代都有发生。

但乡绅兼并土地也并非无限制,他们的兼并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

也就是说乡绅只有在自家人口确实需要更多土地的时候,才会去购买新的田地。

否则他们买了新田无人耕种,还要白白的交税,这不是自讨苦吃?

在广大的乡村地区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所谓的乡绅兼并土地。

而真正无限兼并土地的那些人都是不用缴税的特权阶层。

他们利用不用缴税的特权,就把正常要给朝廷纳税的土地归于自己名下。

收取比朝廷更低的税额,土地还是原来的主人在耕种。

这样的兼并土地,其实等同于贪墨了朝廷的税赋,并非真正把土地据为己有。

因此土地兼并确实损坏了一部分朝廷利益,但是绝对不是造成举国动乱的根由。

土地兼并在隆庆朝之前其实根本就是个伪命题。

真正的土地兼并是发生在工商业已经十分发达的万历朝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