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罗绣锦:开拓与镇守的铁腕人物(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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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降后金
罗绣锦在明朝末年归降后金的经历,是其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归降后金的时间是在天命六年(1621年),当时罗绣锦是以“诸生”的身份归降的。这里的“诸生”指的是参加科举考试但尚未取得进士资格的读书人,这表明罗绣锦在明朝有一定的文化背景。
到了天聪五年(1631年),罗绣锦与另一位名叫马鸣佩的人一同被授予了工部启心郎的职务。这个职位在当时相当于现在的顾问或参谋的角色,主要负责提供意见和建议。同年,由于大凌河地区刚刚归附后金,人口众多,为了保障粮食供应,后金朝廷考虑实施一项计划,要求无论官员还是平民,都要按照家庭人口的数量储存粮食,多余的部分要上交官府,按照市场价格记录,并在未来予以偿还。同时,如果有人有多余的粮食不愿意上交,允许家人举报。
针对这一计划,罗绣锦和马鸣佩向朝廷提交了一份奏书,他们认为这样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问题。他们指出,百姓们通常不会愿意主动把多余的粮食交给官府,即便允许家人举报,也会因为私人恩怨而导致不公。而且,这种做法还可能导致市场上粮食流通受阻,对于那些没有多余粮食的人来说会更加困难。因此,他们建议采取更为公平合理的方法:不论满族、汉族还是蒙古族的官员、学生、军人或平民,每人上交一斗粮食。有能力的人自然可以轻松完成,而没有能力的人则可以支付一定的银两购买粮食再上交,这样对所有人都相对公平。对于自愿多交粮食的人,则给予奖励。这样的建议既考虑到了实际情况,也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
到了天聪八年(1634年),后金举行了一次特殊的考试,选拔通晓文义的人为举人。罗绣锦在这次考试中脱颖而出,被选为举人,并因此获得了丰厚的奖励,包括一套衣服和免除四个丁的丁赋(丁赋是一种按户征收的劳役税)。
崇德元年(1636年)五月,罗绣锦被授予内国史院学士的职务,参与纂修《太祖实录》,这项工作完成后,他又得到了额外的赏赐。随着汉军旗制度的确定,罗绣锦被编入了汉军镶蓝旗。崇德七年(1642年),他还兼任了牛录额真(佐领)的职务,这是八旗中的一个基层军官职位。
二、巡抚河南
顺治元年(1644年),随着清军入关,罗绣锦迎来了他职业生涯中的重要转折点之一。七月,清廷任命罗绣锦为右副都御史,并派他前往河南担任巡抚。此时,李自成的起义军正在西逃,其残部约有两万多人在卫辉、怀庆一带活动,进行劫掠。同时,原武、新乡等地也出现了许多小股盗匪,局势十分复杂。
罗绣锦抵达河南后,立刻与当地的总兵官祖可法等人商讨对策。他意识到,要稳定局势,必须先解决李自成残部的问题。于是,他向朝廷上疏报告了当地的情况:“李自成的残部大约有两万多人,正猛烈攻打怀庆。另外,前明朝尚书张缙彦等人在黄河附近集结兵力,而副将郭光辅、参将郝尚周拒绝接受调遣,反而转而成为盗贼。明朝的军队在南部,流寇则在西部,请求朝廷派遣军队前来平乱。”
清廷已经任命了豫亲王多铎为定国大将军,率领大军南下,计划途经河南,剿灭这些乱党。与此同时,罗绣锦也采取了行动,派遣卫辉参将赵士忠等人进攻娄儿寺盗匪的据点,并成功俘获了盗匪首领。
面对战后的重建问题,罗绣锦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建议:利用河北地区大片荒芜的土地,让驻防的士兵进行屯垦。他认为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士兵们的粮食供应问题,还能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这一建议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和支持。
三、总督湖广四川
顺治二年(1645年)十一月,罗绣锦被提拔为兵部右侍郎,并被任命为湖广、四川的总督。当时湖南的许多州县仍被南明政权的巡抚何腾蛟等人占据。李自成的侄子李锦及其残部刘二虎等人在投降南明后,开始侵扰湖北地区。罗绣锦到达荆州后不久,李锦就率军前来攻击。
面对李锦的进攻,罗绣锦组织抵抗。顺承郡王勒克德浑从江宁赶来支援,李锦战败后逃走。勒克德浑返回后不久,李锦再次卷土重来,罗绣锦亲自率军迎战,再次迫使李锦败退。此外,胡公绪占据天门的八百洲,并四处焚烧抢掠,杀害了代理盐道周世庆。罗绣锦派遣中军副将唐国臣和代理总兵杨文富等人分别出击,成功捕获胡公绪,摧毁了他们的据点。
顺治三年(1646年)六月,罗绣锦派遣总兵官徐勇攻打麻城的山寨,抓获了梅增和周文江等贼首。岳州的代理总兵官高蛟龙等人击杀了满大壮,并俘获了龙见明等人。同年九月,南明的总督何腾蛟入侵岳州,罗绣锦派遣将领抵御,取得了显着的战果。十月份,他又派遣总兵郑四维等人平定了夷陵、枝江和宜都三个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