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离开哥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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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远离哥谭市的高山上。

苗木穿着一件白色的休闲运动服,脸上带着暴龙墨镜,正斜叼着烟,居高临下的嘘嘘。

从这边看,哥谭市的上空就像蒙了一层不祥的阴云一样,都说加班使人快乐,但是假期难得一遇,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所以苗木选择了后者,去星城一趟把自己的左膀右臂接回来,顺便逛逛,看看能不能有点收获,去星城的路上,刚好路过大都会。

看了这么久的报纸,整个哥谭恐怕就只有他,每天一份《星期日报》了。

还收集了大量的剪报,嗯,都是克拉克写的,超级粉丝可以算一下了,这次路过去凑个热闹,要个签名,顺便混个脸熟。

万一哪天真遇到事情,直接气沉丹田,仰头一喊:“超人!”

铛铛铛~铛!超级英雄登场。

当然,要是超人遇到事情就算了,他解决不了,苗木更不想掺和,超人是强起来无极限,占据正义联盟九成战力。

但是,轮到超人打逆风局的时候,那绝对是毁天灭地,世界崩溃级的灾难。

“嘿,啊哈!”身后传来杰森挥拳的声音。

苗木哆嗦了一下,提上裤子,夹着烟吐出了一个烟圈,转头看着身后。

杰森光着膀子,正一拳一式打着铁猴拳,虽然动作有些稚嫩,但真是好苗子。

苗木这是第一次明白,人家常说的那种练武苗子,天才啊,是什么概念。

仅仅看一遍就能打出神似,不是型似,而是铁猴拳那种刚猛的神似,一拳抡过去就要打死人的那种感觉。

旁边的野餐桌上,还放着铁拳石猴的雕像,为了保证严肃性,苗木还顺路从唐人街的香烛店里,买的香炉和线香。

不过,打着铁猴拳式,就能进入的那种玄之又玄的空间感,杰森没有,大概要练到大成才会有那种“气感”。

至于苗木,他自己是醍醐灌顶一下子输入进去的,多少都是跳级的,但是要教别人,苗木不谦虚的话都能吹成一代宗师。

拳头不够的话,苗木腰带上新配的左轮手枪,就能展现一下,除了拳脚功夫,对于美式居合斩,他也是颇有研究。

之前打电刑人,苗木最后反复的总结了一下,自己随身带的装备,就是杀伤力稍微低了一点点。

直接把随身配枪左轮,换成了史密斯威森M500改版,弹容量5发,用的是.500马格南子弹,也就是12.7毫米。

彻彻底底的“手炮”,整个哥谭警界,恐怕也只有苗木这一把配枪了,十毫米的钢板一枪轰穿,这要是打在人的脑袋上当场就炸了。

苗木的主枪,格洛克17也找人更换了枪管,从9毫米口径的子弹,换成了.40史密斯威森弹,射击的伤害也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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