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白露已霜(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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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与芳园。
林菀儿带着丝秀在园内熟悉的绕过花廊小道,听完丝秀的话,她猛然停下脚步回头瞪着她:“你说的可是真的?兴王妃当真在那夜被贼子掳去了?”
丝秀道:“兹事体大,奴婢也不敢混说。”
看着林菀儿若有所思的模样,丝秀又道:“兴王爷今日不是要进宫吗,那时姑娘去试探试探不就清楚了吗?”
林菀儿心里早有了主意,此刻只是微笑不语。
近午时,与芳园已少有人在。林菀儿朝约定好的长亭走去,兴王爷见她来了,指了指桌上的食盒笑道:“前日你说想吃玉宴楼的翠玉什锦,今日进宫便给你捎带来了,应还温热,你趁热吃。”
望着兴王爷温柔的面庞,林菀儿想起那个兴王妃,嘴角勾起一抹笑,也拉着兴王爷坐下:“好不好吃,可要我吃了才知道。”
兴王爷未看懂她的神情,他从不多想,一贯如此。见林菀儿满意的吃了好几口,他才放下心来,一边替她布菜,一边嘴角含笑听她说话。
谈笑间,林菀儿便将话题引在了采花贼偷香窃玉的事情上,“听说那贼人功夫了得,厉害的很,要不是闯到王府附近,恐怕还无法惊动长兴哥哥亲自带人去捉呢,是不是?”
兴王爷闻言,手中的动作一顿。又听林菀儿接着道:“听谣传,贼人掳走了王府上的人?”
“啪”地一声脆响,林菀儿还没反应过来,兴王爷已经怒气冲冲地搁筷站了起来。“本王太过骄纵你了,让你什么话都敢说了?”望向林菀儿的眼神,方才的柔情已经荡然无存只剩冰冷。
林菀儿第一次见他发怒,一时未能反应过来,嗫嚅道:“都是谣传,长兴哥哥不要动怒,谁人能知道被掳走的就是王妃呢?”
兴王爷听后愈发恼火,伸手就将食盒掀了个干净,勃然大怒道:“林姑娘在宫中可是学的一身好规矩,什么该打听什么不该打听难道宫里的女官不曾教导于你?还是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罢他就越过林菀儿看向她身后的丝秀,丝秀浑身一抖,忙跪了下来。林菀儿这才作势骂道:“不知体统的东西,回去定要好好责罚你。”
兴王爷堪堪忍下怒火,冷笑一声:“谁要是敢败坏阿岚的名声,谁就是与我过不去!”语气尽显冷漠疏离,甚至未再看她一眼就拂袖而去。
其实林菀儿是什么样的人,贺长兴心中是再清楚不过的吧。六岁那年,林菀儿打碎太后喜爱的瓷瓶,怕被责罚,溜到吟月湖附近的假山上躲着,在所有人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时,是贺长明路过看见了她,贺长明质问是不是她打碎了那瓶瓷器,两人由此拌起嘴来,而后林菀儿不小心从假山上跌落,摔断了胳膊,宫人找到时她直指着贺长明哭泣,别人问她是如何跌落的,她却默认所有人去怀疑贺长明。贺长明是什么脾气,气得抓狂当场就要揪过她理论,谁知场面更加混乱,林菀儿更是被惊吓疼痛得晕了过去,等她醒转过来再问,她只说自己记不清了。贺长明百口莫辩,众人怀疑的目光也从未消散,由此,原本不服管教的他变得更是乖张跋扈,也是从那时候起两个人彻底结下了梁子。
八岁那年,掌事内官责骂新进的小丫鬟,林菀儿看见,当场便向内官讨巧,说自己正想要个小玩伴,不知内官可不可以将这个小丫鬟送给她。内官知她深受太后娘娘喜爱,便领着小丫鬟去太后娘娘那里报备。太后娘娘和蔼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可识字?”
小丫鬟怯懦道:“奴婢名唤丝秀,不……不识字。”
太后眉头一皱,林菀儿立马撒娇道:“菀儿也才读到诗经,不如就让丝秀给菀儿做个伴读罢?”
自小太后便疼爱她,不过一个小丫鬟罢了,当场就应允下来。林菀儿笑着朝太后身边的贺长兴眨眨眼,娇俏模样至今仍都能让他记得清楚。
十五岁那年,彼时年长五岁的贺长兴已长大成人,身边也不乏王公大臣四处托人说媒,林菀儿第一次对他生起闷气便是在那一年。贺长兴刹那间充满希望,他站在林菀儿门外说:“我去求祖母让她给我们赐婚,你可愿嫁我?”
林菀儿在屋内却默不作声,长兴哥哥的确是很好的人选。见无人应答,贺长兴以为她是羞而不语,当晚便兴冲冲地朝仁寿殿跑去,那一路的风雨,他却乐在其中,任何事、任何人都无法阻挡他的脚步,他爱了她十年,终于能得到默许了。可他在雨中跪了一夜,祖母却始终不允,那晚之后他彻底病倒,林菀儿一次也没去看望,他辗转反侧,想了无数日夜,他想不通,想不透,到最后等来的却是祖母亲自拟下他们二人各自的婚约,将娶,将嫁,却都是不同的人。
可他真的想不明白、真的看不清吗?那个在他进仁寿殿第一眼见到的小女孩,那个唯独见到他才会破涕为笑的女孩,那个以为他失足跌落水中也要奋不顾身下去救他的林菀儿,那是他的林菀儿,他记忆中无法磨灭的人。可是这么多年过去,当年懵懂单纯的丝秀在她的调教下成了如今心胸狭隘,碎嘴多舌的人,那又是谁的责任?那年跌落假山的真相,他当真会想不透吗?世事变幻至今,她是否依旧是他记忆中的那般模样。到底是他不懂,还是不敢懂。
花了十年,爱上一个人的全部;爱了十年,看透一个人的全部。蒹葭一别,白露已霜,梦中辗转,身影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