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原点(三十七):好逸恶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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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韶琼,生于三十年代末,由曾为大户人家丫鬟的养母带大。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因为余迪智识得几个字,农村里少有的文化人,就选了他。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韶琼想读书人起码明白事理、有头脑一些。再不济,带个智商较高的基因,对后代也好。

但这个决定,却误了一生。

天边刚露出鱼肚白,还未日出东方,韶琼和几个大孩子就出门劳作去了。正是炎炎夏日,中午烈日暴晒易中暑,因此要趁着太阳没起床时起床,太阳回家时出门。

屋里,余迪智正呼呼大睡呢。直到饭香扑鼻,他才悠哉悠哉地起来。

大米饭,真香。几个小兔崽子,力气小,哪里需要吃这么多?反正也抢不过他的。

中午时分,大热头晒的哟,出屋一阵子就汗流浃背了,还干什么活呀,最适合睡懒懒的午觉了。

午觉醒来,有点饿了,妻儿还没回来,就到灶房里把剩饭翻出来,吃个粒米不剩。

黄昏时分,劳作的人们扛着锄头归家做晚饭了。余迪智一阵愧疚上来,扛着锄头出门到田里“巡视”去了。

回来时,韶琼冷冷地看着他,“家里的剩饭呢?你全吃了?”

“我饿了嘛。”

“那是留着准备来喂家里的牲口的!”

“再煮过就是了嘛。”

“好,好,好。”韶琼实在无法和这人理论,只得以后把剩饭藏严实些。但不管藏得多好都抵挡不住一个大把时间的闲人,家里就那么点地方,又哪里藏得住呢?因此,藏归藏,找归找,余迪智每次都能翻到。

连余迪智的母亲都有些看不过眼了,多亏儿媳妇能干,脾气好,又孝顺长辈,不然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谁忍得了啊。别人训他不得,她作为亲娘还是能说上几句的,因此给余迪智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

到了甘蔗收割的季节,生产队按照劳动力给每户分配工作量。拔甘蔗、剥蔗叶、削蔗根、刮蔗泥、斩蔗苗,最后要绑成一捆一捆的,背到村里头,放上大板车,才运去制糖厂。这种辛苦活,自然是家中男丁多出力。余迪智倒也跟着妻子儿女一起去了。

村里种了大片大片的黑皮蔗,长到五六米比人高,要开溜还真的很容易。因此,外人眼中同出同进同去同回,似乎幡然醒悟大转性的余迪智,实际上家里人心里都门儿清,一到了地头完全不见人影。估计天上飞过的鸟儿都找不着他。论捉迷藏的本事,余迪智认了第二绝对无人敢称第一。他的那份活谁来做?只好倒霉的子女们接了,大家都忙得自然生理反应都顾不上了,又哪有闲工夫去把人找回来?即便找回来后盯着他干活,慢吞吞一心只想溜的只能是耽误大伙儿的时间,还不如替他干了呢!

家里计划搭个瓜棚,这本来就是男人的重活粗活,余迪智责无旁贷。韶琼并不想惯坏他,将竹子等材料丢给他,就下田去了。

余迪智眼珠子咕溜溜一转,就有了主意。“阿晶,你想不想知道瓜棚怎么搭的呀?跟我去好不好?”

大女儿丽晶那时候十二三岁,正是既懂事又充满好奇的年纪,开心地说好就跟着去了。

出门时隔壁大婶看见了,不由得摇头叹息,回头就告诉了韶琼。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谁家男人去干个活还要把女儿给带上的,分明就是把活都推给女儿做!是我的话就真的忍不了了。”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村里人对余迪智的为人都定位得十分清楚。

韶琼只能无声叹息。有些事情,像好吃懒做之类,还是可以容忍的。但有些事情,想想就令人窝火憋闷而后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