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书院审判(1/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笔趣阁]
https://www.ibqg.vip 最快更新!无广告!

欺辱烈士遗属者,死!

发自肺腑的怒吼在人群中炸开,引得百姓们一阵高呼。

扫了邹正一眼,然后看向林柳道:“把这三人押到书院去,我要在那里公审这三人。”

林柳拱手领命的同时偷偷抬眼看了王匡一眼,只见他脸色阴沉。

心中暗叹一声,恐怕有大事发生。

王匡将范夫人送回太守府,换上一身官服乘马直奔云台山大营而去。

城里的百姓们也得到消息,有三个未成年的杀人犯要在河内书院审判。

“遇到太守这般正义之人,恐怕那三个小子要牢底坐穿咯。”

“我看不一定,没听说人家未成年。”

“就是就是。”

“那他们犯法就不被法律限制吗?”

在民众的讨论声中,王匡御马出城,渐渐消失在视野之中。

半个时辰后,河内书院门前空地。

一张桌案摆好。

王匡、蔡邕、卢植、郑泰、林柳作为主审列席饿。

两侧站着上百名河内书院的弟子。

年龄从八岁到二十岁都有,这是王匡选择在这里审判的原因之一。

让未成年来审未成年。

“主公?”林柳起身来到王匡身侧,请示性的问了一声。

王匡点了点头:“开始吧。”

林柳拱手退到一边,朗声道:

“诸位学子,在下林柳,为怀县县令!今日在此审判一桩案件。”

即使学子们先前对此事有所听闻,现在听林柳一说,仍旧一阵哗然。

“肃静!”

“肃静!”

“肃静!”

见众学子安静下来,林柳继续道:

“此三人就是今天的主犯。

张怒,年十三,冀州赵国人。

李四,年十三,冀州邯郸人。

马殖,年十三,冀州赵国人。

三人在家乡犯下抢劫杀人之罪,供认不讳。

案情为:三人在家乡为抢一百钱,蓄谋已久,将邻家少年骗出家门至荒野之中,用铁镢拍其面部数十下,将之残杀,然后埋尸荒野。

碍于乡规,三人被判三年牢狱。

又逢黑山军之乱,逃狱而出,辗转来到我河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