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叶瑾就是一个嫉恶如仇的混世魔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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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标一拍大腿道,“再不匆忙朱守谦的脑袋就没有了,赶紧走,赶在他知道 此事之前感到上元县,替朱守谦求求情,让叶瑾饶他一命,如若不然,悔之晚矣。”
但是朱棣不屑一顾道,“这种人杀了就杀了,以免留在世上祸害人间。”
“唉,再是一个祸害,那也是我老朱家的人呐,别废话了,赶紧随我一道去上元 县吧。”
朱标说完,抓着朱棣的手匆匆出了勤政殿。
县衙后院。。
马皇后依然在房檐下用叶瑾改良的纺纱机纺着纱呢。
她虽然贵为国母,但是从小生活环境就十分恶劣。
所以哪怕现在锦衣玉食一二十年了,但是依然改不了吃苦的‘毛病’。
这也是为什么她在上元县的时候,身子骨会比在皇宫之中更好的原因。
一方面确实是叶瑾懂得一些现代医学的调理,知道她是高血压,所以在饮食方 面更加注重调理。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在上元县过得更舒心,每天都能见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亲儿 子,而且每天都还有自己的事情可以做。
不比在皇宫里强吗?!
厨房里。
赵今夏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
虽然她没有见过马皇后,不过马皇后可是从婵婵和朱雄英的嘴里听说过赵今夏 的。
所以赵今夏也才得以畅通无阻的回到了县衙后院。
“出身到底差了些,但是模样俊俏,而且也是一个能干的女子,所以要是瑾儿喜 欢,当一个侧妃应该没有问题。”马皇后看着厨房里忙碌的赵今夏,心里琢磨道。
现在叶瑾已经满了20岁了,是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了。
婵婵和叶瑾自有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但是因为是他的婢女的缘故,所以不能做正妻,只能当一个侧妃。
百灵那丫头似乎对叶瑾也有些意思,又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干女儿,当正妻绰绰 有余。
而且百灵性子温和,应该不是一个善妒之人。
马皇后心里一边盘算, 一边将今日纺的纱线收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院门口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是自己的大胖孙子回来了。
不等她起身开口,院门就被人推开。
然后就看到朱雄英虎头虎脑的冲了进来,朝着马皇后大声嚷嚷道,“奶奶,今日 你没有去可惜了,我先生今日又大杀四方了,还把国子监祭酒骂的直接吐血了呢!
听到小胖子的话,马皇后顿时眉头一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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