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被抛弃的原配(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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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二道沟生产队特别热闹。
治安队民兵在后半夜巡逻的时候就发现了张贴在村里的那些大字报。
这一天,是1970年10月16日,农历9月17,月亮只缺了一个边,依然是明晃晃的。
宁安和小桔子张贴的告示采用了各种颜色的纸张,老红纸、泛黄白、紫红,每一张都非常大,贴的又很多,想看不到都不可能。
民兵们凑近看了看,大概看出内容是和知青有关的。他们经过了扫盲,认识几个字,但是认不多,再加上月光虽亮,但距离阅读所需要的亮度还是有点距离,他们也没有细看具体内容。
几个人面面相觑,怎么回事?有人在大队部门口贴大字报,他们竟然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知青们刚来,谁会贴他们的大字报呢?难道这批知青有问题?还是他们在一天时间里就得罪人了?
带着这样的疑惑,民兵们出了大队部在村里转了一圈,又发现了很多相同内容的大字报。
他们头有点大,贴大字报倒是没问题,三四年前特别流行,这两年热度降下来不少,但也还是有人贴。你光明正大的贴啊,干嘛大半夜的贴?
还有,这根本不是大字报的问题,半夜村里有人来回窜,他们没发现,万一这人要是干坏事,他们岂不是也发现不了?这还了得!
转了一圈,今天负责巡逻的民兵就敲开了治保主任家的大门,然后他们又敲开了大队长家的大门。
大队长拿出了自家的手电筒,照着亮把告示内容看了一遍。然后整个人就陷入了沉默。
几个民兵有点忐忑,问道:“队长,怎么回事啊?”
大队长表示:“你们巡逻队不是有手电筒吗?但凡你们打开手电筒,照着亮好好看一看,就不至于大半夜去把我叫起来啊!”
这群小瘪犊子,就为了省点电池,手电筒从来不舍得用。又没让他们自己买电池,至于这么抠门吗!
几个年轻民兵嘿嘿乐,“那啥,这不是习惯了吗?这说的是啥啊?”
“是啥?是有人做好事了。告诉你们这群年轻人,别看城里来的知青长得好看就一头扎进去,人家是有对象的。”
“啊?”
“啊什么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今天你们几个也往知青院那边溜达去了。这上面写的清清楚楚,那个叫王保红的知青,有对象,人家打算回城结婚的,看不上咱们村里的泥腿子。你们可别想岔了,别人家对你们笑一笑,你们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不知道自己能吃几碗干饭了!人家对着你们笑,可能就是想哄你们帮着出力干活!”
“不会吧?”
“不会什么不会!下地干活多苦?多累人?城里孩子要是受不了,决定找个人结婚,让自己过得轻松一点,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万一人家以后回城,可不光男的能干出陈世美的事来。女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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