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古所长慧眼识宝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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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根本的原因在于,那时候的三姓寨很多的家长们并不是真心想让自家的孩子去上学。

一来是因为心疼孩子上学那一年动辄几十块钱的学杂费和书本费,二来是想留着这些好不容易才长大的孩子们,在家里帮忙分担一些家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总之,他们觉得让孩子上学是一件既花钱又没什么作用的不划算的事情。

当孩子们到了上学的年纪了,任凭他们怎么闹着要去上学,亦或是学校老师、校长、村长甚至是乡镇府的领导们上门来苦口婆心地说服、来追查,但仍然有一部分家长,顽固地不让自家的孩子们去上学。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了,有谁再不让自己家的学龄儿童去上学,就是违法行为了。

这一次,各个大队小学里的老师、校长、乡里面的领导、各个村里面的干部,再一次分批、分次地深入到三姓寨的每家每户,调查、登记、落实,一个都不允许落下。

在法律的约束下,他们才不得不勉强同意让孩子们去上学。

但去了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遇到农忙季节,就会让家里稍大一点的孩子请假甚至是旷课呆在家里帮忙。

就算是去学校了,也压根就不管孩子们学好学坏,只求认得几个字、数得几个数,能识字算账,长大了不要和他们一样是个“睁眼儿瞎”就行了。

不管怎么样,《义务教育法》让三姓寨那些该上学的孩子们都登记在册,进入到校园了。

一时间,三姓寨公社下属的9个大队的中心小学,学生人数激增,可谓人满为患。

每个学校都缺桌子少板凳,更缺的是老师,以至于有的老师一个人带了六个年级的课!

相比现如今的乡村小学的没落,那时的农村中小学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正是黄金时代。

古家的两个孩子眼看着就长大了。

三年级以前古春和古超在距家一两里路的村办单级班小学上学,邻居们的孩子们都也去那里上学。古家寨十多个上学的孩子,每家每户的家长每日里轮换着去接送,倒也安全得很。

但是,读到四年级以后就得去距家十里地左右的大队中心小学去就读了,跑来跑去走读的话,一来不安全,二来孩子太辛苦。

学校也考虑到这些孩子们的安全,所以四年级以上的孩子都可以在学校住宿。

自己带被褥,睡“载茬子通铺”,也就是在一大间土房子的泥巴地上夯进去几根将近一米高的树杈,树杈上搭一些杉木或松木原木,用爪钉固定牢固,形成支架,再用洋钉子钉上宽窄不一、厚五公分长一米八的木板子,就形成了一个平整的长条通铺。

住宿的孩子们根据人数平分这张铺,人少的时候每个孩子可以分得三尺宽的床板甚至更多;而住宿的人多的时候,每人只能分两尺甚至是一尺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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