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汉代的税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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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赋包括“更卒”、“正卒”、“戍卒”三种力役或兵役。

更卒:成年农民每人每年要无偿给官府劳动一个月。如果不愿意支服役,可以出300钱给官府,雇人去做工。

正卒:每个成年的健康农民,都要服一年的兵役。但遇到临时的军事行动,“一年”的时限就会被打破。

戍卒:每个成年的健康农民,还要服一年兵役,专门去守边,或戍守京城(西汉长安城,东汉洛阳城)。

服役与代役:

农民亲自服役,称为“践更”。

如果不愿意亲自去服役,可交钱300(一说为二千钱)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此种出钱雇人服役的办法,称为“过更”。

年龄范围:

汉初规定22岁到56岁的男子,都要服更赋。

汉景帝时,规定男子年龄在20岁至56岁,必须为国家服兵役一年。

税收调整:

汉代初期,为恢复经济,减轻了农民的田赋缴纳比例,也相应减轻了更赋的征收。

但在汉武帝时期,为了支撑军事扩张和其他开支,更赋等税收负担加重。

赋税负担:

更赋作为力役钱的一种,对农民来说是一种额外的负担。 特别是不愿或不能亲身服役的农民,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钱以替代力役。

制度影响:

更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家的军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但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影响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综上所述,汉代“更赋”制度是一种复杂的赋税制度,通过征收力役钱来保障国家的需要,但同时也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汉武帝时代的盐铁政策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

一、背景

财政需求:汉武帝时期,由于对外征伐匈奴、扩大疆土以及加强中央集权等举措,导致国家财政吃紧,急需增加财政收入。

商人势力:商人势力在此时期较为强大,部分商人通过经营盐铁等商品积累了大量财富,与中央政权形成 了一定的对抗关系。

二、政策内容

盐铁官营:汉武帝实行了盐铁官营政策,即将盐和铁的生产、销售由国家垄断经营,严禁私人铸铁造盐。这一政策包括设立盐铁丞,总管全国盐铁经营事业,以及在盐、铁产地设置盐官和铁官来管理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