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尸检结果(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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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逮住胡菲妍的同时,警局里另外两具尸体的验尸结果也出来了,先说琴桂兰的尸体,死亡时间已经很明确,不用再赘述了,尸体体表多处受伤,全部都是殴打所致,与之前警方判断相同,解剖后发现内脏也有很多不同程度的损伤,肋骨断了三根,还有两根有轻微骨裂,都在同一侧,其中一根插入心脏,是导致被害者死亡的原因。
琴桂兰的头颈处没有伤痕,颅骨内部也没有出血,背部和腰部有大片擦伤,伤口很浅,内部还有细小的木屑,应该是在木头柜子或者类似的东西边缘擦伤的。琴桂兰家有很多陈旧的木质家具,边缘都很毛糙,警方发现她时,后背上的衣服确实被家具挂住了,因此可以判定,伤痕是凶手移动她时造成的。
尸体的腿遭到了不可逆的伤害,尤其是左腿,膝盖处被生生扭断,连皮肉都撕裂了,小腿有两处严重骨折,脚腕骨几乎粉碎,可以断定行凶时凶手的情绪一定异常激动,不然不会下如此狠手,可能此人与琴桂兰仇恨颇深,但具体原因还有待调查。
从琴桂兰脚腕处的皮肤上提取到两个指纹,都不完整,正在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比对,结果还没有出来。
非常奇怪的一点是,当时公寓楼上楼下还有不少人没出门,可他们都没有听见琴桂兰与凶手争斗的声音,而且证实,琴桂兰洗衣服的时候还是好好的,情绪毫无异常,那她为什么会在此后不久就遇害呢?
所有邻居都说,当天院子里没有出入过陌生人,公寓楼对面的商家也证实了这一点,那就只有两种可能性了,一,是公寓内部某个人偷偷藏进琴桂兰家,等她洗完衣服回去后杀了她;二,琴桂兰自己将某个陌生人藏在了家里,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其殴打致死。
以上两点都还只能是猜测,没有实质证据证实,琴桂兰家里除了脚印之外,也没有得到其他佐证。
然后是郑青滕的尸体,本来这具尸体没什么可多说的,就是意外死亡,可法医解剖之后发现,郑青滕颅骨内有大量淤血,是脑动脉血管瘤破裂所致,这种淤积程度不是一天两天可以造成的。
也就是说,在凶杀案发生的几天之前,郑青滕就应该出现头晕、呕吐、四肢抽搐等症状了,不可能再上班,但周边却没有一个人发现她的症状,甚至杂货店还每天开张做生意。
这样子一来,郑青滕的死亡就不能判定为意外事故了,也许有个人每天假装她进出公寓,代替她开店,这件事嫌疑最大的还是公寓里几个女人,但身材气质可以模仿,容貌怎么办呢?郑青滕出门不爱化妆,根本没法用化妆品来遮掩容貌,所以代替的说法不能成立。
郑青滕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没有异常,她是独居,警方里里外外检查过后,只提取到她一个人的指纹。
但郑青滕床铺上没有毛发皮屑,床单枕头过于干净,卫生间里也是,纸篓内空空如也,地面上一根头发都没有,浴缸、马桶、洗水池都一尘不染,据此警方怀疑,郑青滕案发前几天根本没有住在家里。
假设这种怀疑成立,那么她会住在哪里呢?是否被人监禁?监禁她的人又想要干什么?郑青滕颅内出血几天,根本没去过医院,几乎等于是在等死,这绝不可能是她的个人意愿。
也许是有个人想要利用她的尸体,却又不想亲自动手杀了她,才将她藏起来等死。
尸检可以确定,以郑青滕的身体状况,案发当时在窗外窥见到琴桂兰尸体的人不会是她,这个窥探者发现琴桂兰死亡后,将她的尸体拖出来代替自己,假装成意外死亡,之所以让尖锐的木柴戳穿她的头部,应该就是为了掩盖颅内出血的症状。
法医判定,郑青滕是在案发前三到四小时内死亡,因此警方赶到时,她的尸体还没有出现大面积僵硬现象,但解剖发现她体内已有苍蝇卵,只是还没孵化而已。
人死后三到四小时之内,苍蝇就会循着血腥味而来,它们无孔不入,即便尸体放在家里,也会被它们盯上,利用苍蝇的蛹和幼虫来判定死亡时间,是常用的一种方法。
至此,三具尸体都被判定为谋杀,这个凶手极其残忍、恶毒,且心思缜密,谋杀案发生后,进入警方视线的嫌疑人太多了,却几乎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指向其中某一个,迫使警方不得不分散力量,大大延长了破案时间,这正是凶手所期望的。
在此期间,他隐遁在嫌疑人之中盯着警方的一举一动,为自己谋划如何脱罪。也许,脱罪办法凶手早已了然于胸,只是需要时间而已。
反正不管怎么样,警方的调查已经全面展开了,我们还未展示出真面目的侦探先生也已行动起来,最后到底鹿死谁手,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