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清朝官场潜规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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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在里面,那个敢在这耍官威,吃霸王餐。

巡政使看到巡抚大人陪着侍卫总管多隆大人,连忙迎上去说道:“抚台大人,福建道台以上的官员都到齐了,是不是由您出面张罗一下,在这里吃个便饭?”

在清代,官方招待费是不存在的。接待重要官员时,要么由衙门的主要负责人自掏腰包,要么找当地的盐政、关差(税官)捐赠,或者找当地的乡绅赞助。

不过,你可别以为这是清正廉洁的表现。清朝衙门的潜规则多如牛毛,增加税赋、火耗银,人丁入亩等等名目繁多。

衙门官吏搜刮老百姓也不仅仅这些手段,俗话说:“千里为官只为财”,这句话虽然是谚语,却是清朝官员的真实写照。

举例子就明白了,让我们看看在清朝打官司时,衙门里的官吏是如何敛财的:

代书盖戳要交戳记费,告期挂号要交挂号费,不等告期而传呈要交传呈费,准理交保要交取保费,房书送稿要交纸笔费,差役承票要交鞋袜费,投到要交到单费,踏勘要交夫马费,坐堂要交铺班费,结案要交出结费,请息要交和息费等等。

这些费用加起来可不是小数目,正所谓:“衙门八字开,有理莫钱别进来。”

这些潜规则让人打不起官司。

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这可不是吹牛。

要知道,康熙十五年,一年的库银收入才三千万两,一个知府一年就贪了三万多两。清朝有215个知府,1300多个县令,光这些底层的官员,一年就能贪污和搜刮超过三千多万两白银。

“千里为官只为财”,在清代的官场上,有一首叫《一剪梅》的讽刺诗,被各级官员奉为圣言,内容如下:

“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

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融,一味谦恭。

大臣经济在从容,莫显奇动,莫说精忠。

万般人事在朦胧,驳也无庸,议也无庸。

八方无事岁年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

大家赞襄要和衷,好也弥缝,歹也弥缝。

金银财物莫显白,衣衫破旧,朝堂哭穷。

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

流芳身后更无穷,不谥文忠,也溢文恭。”

瞅瞅这些做官的人,总结得多到位,难怪大清的官风能把华夏带到近代史上最黑暗的深渊里去。

清朝末期,老百姓都能麻木的为洋鬼子的八国联军带路。

也难怪韦晓宝一到福州就拿这帮喝人血的官员们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