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蒙馆闹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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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姝丽见殷天晴一去三年,终不见鸿雁传书,方知他薄幸负心。渐渐玉容憔悴,不思饮食,三个月卧床不起,经多位名医百般治疗无效,不幸遽然长逝。

自此,胡姝丽一缕芳魂每日在江城附近的长江口岸飘飘荡荡。那日恰逢殷天晴赴京会试,途经此地,故化作一阵旋风,跟随殷天晴来京赴试,并愤然附体。

因此,借殷天晴之笔,写下了凄惋的《楼台十二咏》和《情诗十八首》,陈述了她三年来的相思之苦。胡妹丽这篇死后的陈情表,就这样轻轻地断送了这位负心郎的前程。

殷天晴虽然落第,但并不怨恨。他常说,这是我罪有应得,我将设法弥补我的过失。但他终究没有这样做。

几年后,殷天晴在青州县做皮货生意,又结识了一位年仅十八岁的旅店老板女儿刘兰芝。刘兰芝生得明眸皓齿,体态轻盈,脸如出水芙蓉,发似乌云笼罩。殷天晴利用住旅店之便,经常与她幽会,刘兰芝尤其喜欢殷天晴的俊逸潇洒。

他们俩同样发出生死相恋的盟誓,真可谓如胶似漆,到了一日不见如三秋的程度。这样,殷天晴渐渐把沙坡县老家的妻子遗忘,反认他乡是故乡了。

可是刘兰芝的父母发现儿女与殷天晴打得热火,感觉他是一个做皮货生意的过路客,坚决反对,并打算出些钱找街上的混混儿,把殷天晴赶出青州县城。

刘兰芝得知这个情况后,哭泣着跪在父母面前说,你们要反对我与殷哥相好,我就死给你们看看。说着站起身就要以头撞墙。

父母慌了,连忙说,我的宝贝女儿,别做傻事,我们答应便是。刘兰芝擦一把眼泪说,女儿已许身殷哥,殷哥也答应娶我。

父亲说,他是外地人,又不知底细,你咋这么相信他?刘兰芝把话挑明,殷哥在我家旅社住宿这么久,与他接触多了,我了解,他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

母亲说,我不放心,就算你所说的殷哥同意,也不知他父母同意不同意,先让他回老家跟父母说说,再予诹吉敲定娶亲之事,不是更稳妥吗?刘兰芝听从母亲的意见,让殷天晴先回老家沙坡县。

临别之际,殷天晴对刘兰芝发誓一定娶她为妻,还跪在刘兰芝家旅社所供的财神神龛前庄严地补一句:如若食言,遭鬼掐死。

殷天晴回沙坡县老家后,为了实现诺言,不使胡姝丽的悲剧重演,他剜肉补疮,恨心地逼死了结发的糟糠之妻。他还健在的祖父母知道后,非常恼火,斥责他做事伤天害理,会给殷家带来厄运,要与他划清界限,不认他这个孙子。

还将他赶出家门,不给一分钱盘缠,让他自己到外面闯荡。

由于他以前做皮货生意都是祖父家殷实的积蓄作为本钱和保障,眼下“断奶”,他就没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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