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考试结束(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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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在律考中算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存在。商事法还好说,主要是以公司法主要部分,这对于郑平的复习来说,是一个比较友好的消息。

最让郑平痛苦的是经济法。这部分法律规定考点分散,往往一部法律知识点较多,却连续几年一分不考。要知道对于考点的复习,也有着效率的考量。复习的时间本来就是紧张的,如果反复复习之下,却是一分不考。那就意味着时间的浪费。

郑平这个人在分数上并不大气。让他放弃可能的分数,真的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但是不放弃,他还真没有这么充裕的时间。尤其是后期,开始办案,更是与复习产生了时间上的冲突。于是开始尝试寻找经济法的复习策略,希望能够找到一条高效的复习路径。

经济法本就是彼此联系不大的各个法律的汇总。对于其中每年必考的科目,郑平着重复习。在这些科目上,郑平的复习方式与其他科目没有太大区别。

对于那些近几年常考的科目,郑平也进行了专门复习。这个时候,复习的重点就不是考点了。而是对于法理的理解。法理这个东西,对于法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学生不懂法理,意味着你跟法盲实际没有什么区别。

法理通,则法律通。一个法律专业人士就是对某一部门法律不太熟悉,他学习和掌握的过程也相对普通人更快更深刻。当然法理通,不一定律考通。因为律考是法律职业的入门考试,对于法律职业的工作规律,出题人也是心知肚明的。他是不会给出一个简单法理结构的题目的。这个时候,以法理进行领悟推理,就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如果你了解法条的规定,直接适用法条,既简单还能保证准确率。

郑平就是通过掌握考点、法条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多数律考科目进行复习。而经济法,这种方式行不通。郑平就开始通过所谓法理结构的记忆来解决问题。

对于那些常年不考,或者只是考上个一分两分的科目,郑平则是以熟悉知识点为主要复习策略。知道知识点就好,没有太多的时间浪费在这些价值不大的科目当中。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郑平逐渐找到了复习经济法的节奏。他不再被繁杂的法律规定所困扰,而是能够游刃有余地应对经济法的考点。在律考中,这种复习方式明显让郑平获益匪浅。

考试就是这样,难者不会,会者不难。郑平在第三张试卷上没有耽误太长时间。多数的题目他还是会的。偶尔不会的题目,他也不耽误时间,直接跳过。

郑平清楚在律考中,时间是非常宝贵的。对于他来说,把时间浪费在不确定的答案上,远不如把时间用来检查已经答过的题目,确保没有遗漏和错误。他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自己的知识储备足以应对这场考试。

在答题的过程中,郑平保持了较好的答题节奏,始终保持着冷静和专注。下笔流畅而迅速,仿佛是在完成一幅精美的作品。

很快,郑平放下笔,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试卷。他知道,他已经尽力了,也做到了他能做到的最好。商经这种科目,没有人能够做到复习上完全覆盖。如果做到了,也只能意味着你浪费了太多的宝贵时间。

即使不能做到完美,郑平仍然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取得好成绩,因为他有足够的实力。走出考场,郑平感到一种轻松和自信。因为他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做到了能力范围内的最好。这已经可以让郑平满意了。

第四张试卷在下午考试。这也是律师考试的最后一门科目。试卷四不是对新科目的考试,而对前三张试卷的科目,统一用问答的形式再考察一遍。

试卷四的题型设置上,还是非常有趣的。一般情况下,在第一道大题上,一定会出一道政治题。是的,律考还是有政治题的。有很多人把法律与政治摆在了对立位置,其实这是不对的。

政治与法律的关系是密切相连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政法工作并非意指法律一方面,也包括政治方面。政法学科从来不会忽视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会否认二者的紧密联系。

法律是对政治的重要保障。政治则是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动力来源。

如果一个人不懂得政法与法律的关系的话,就没有资格谈法律。因为他连法律从何而来这种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清楚,就更不可能对法律的性质有什么深刻的认识。

郑平虽然也明白政治对法律的意义,更清楚这部分知识的重要性。不过,他在复习中对于这些知识的复习并没有放在主要学科的范围内。这不是重要不重要的原因,而是分数值的原因。

政治题虽然很重要,但注定在律考的试卷中不可能占据太多的分数。分数不多,那么复习中就不能作为重点。这种学科复习顺序的设置充满功利性,郑平却也是没有任何办法。毕竟考试的目标是分数,分数足够才能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