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圣王者重法,明法令必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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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

“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 此观点出自《商君书》,以简洁有力的笔触,鲜明指出圣明君主不应仅看重道义,更需重视法律。法律务必清晰明确,政令必须坚决执行,唯有如此,国家方可实现有效治理。这一理念穿越历史长河,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始终闪耀智慧光芒,深刻揭示法治对国家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意义。

回顾中国古代历史,诸多朝代兴衰更替,皆与法治推行紧密相关。秦朝,作为中国历史上首个大一统王朝,其崛起与强大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商鞅变法确立的法治体系。

商鞅,这位战国时期的着名改革家,对当时秦国旧有制度弊端洞察入微。彼时秦国,深受传统宗法制度和贵族特权的束缚,社会阶层固化严重。在井田制下,土地国有且划分规整,农民被牢牢限制在土地上,即便辛勤劳作,却因土地分配与产出限制,难以获得足够的回报,导致生产积极性受挫。而世卿世禄制更是让贵族子弟凭借出身即可世代为官,有才之士却难以崭露头角。许多有识之士虽空有满腹经纶与报国之志,却因阶层壁垒无法施展才能,国家发展缺乏活力。商鞅深受法家思想熏陶,秉持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的理念,决心以法治为核心,对秦国进行全面彻底变革。

他制定一系列详尽严格的法律条文,涵盖社会生活各方面。在农业领域,商鞅通过法律手段鼓励耕织,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这一法令极大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众多农民日夜辛勤劳作,开垦荒地、改进种植技术。为了提高产量,他们尝试新的作物品种,改进灌溉方式,从传统的漫灌逐渐向更高效的渠灌、井灌发展。农民们还积极探索合理的种植间距与轮作模式,使得秦国农田面积不断扩大,粮食产量大幅提升,为国家繁荣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在秦国的一些地区,农民们发现将豆类与谷类作物轮作,不仅能保持土壤肥力,还能提高总体产量。于是,这种轮作模式在商鞅变法的鼓励下逐渐推广开来。同时,为了更好地利用水资源,农民们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凿了许多灌溉渠道,使得大片原本干旱的土地得到了滋润,粮食产量因此大幅提高。

在军事方面,商鞅推行军功爵制,明确按士兵在战场上杀敌数量授予相应爵位和赏赐。这一举措打破了传统的贵族世袭军权的局面,让普通士兵看到晋升希望,秦军士兵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战斗力大幅提升。士兵们为了改变命运,在战场上勇往直前,秦军由此成为令六国闻风丧胆的虎狼之师。

商鞅深知,法律关键在于执行。为树立法律权威,他采取一系列果断坚定措施。“徙木立信” 便是生动例证。当时,商鞅在国都集市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下令,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起初,百姓对这一命令充满疑惑与怀疑,无人敢轻易尝试。毕竟在以往,官府政令多有不兑现情况。民众对官府的信任度极低,对突如其来的命令保持着高度警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五十金。终于,有一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木头搬到北门,商鞅立即兑现五十金奖赏。这一事件迅速在秦国传开,百姓亲眼目睹商鞅对法令的严格执行,从此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此后,秦国法律得以顺利推行,各项改革措施有效实施。但秦国百姓在长期的严刑峻法下,虽行为有所规范,却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社会氛围紧张压抑。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国力极大提升,从相对落后的诸侯国崛起为战国七雄中的强国。但秦朝统一六国后,统治者过度滥用法律严苛性,实行严刑峻法。民众稍有不慎便触犯法律,面临严酷刑罚,如连坐制度,一人犯罪,亲属邻里皆受牵连。长期高压统治下,百姓苦不堪言,生活在恐惧与压抑之中。最终在秦末农民起义浪潮中,秦朝迅速走向灭亡。这表明,法律制定与执行需把握好度,既要确保权威性和严肃性,又要考虑民众承受能力与社会和谐稳定。

再看唐朝,作为中国古代最为辉煌的时期之一,其繁荣昌盛与完善的法治体系紧密相连。唐朝制定《唐律疏议》,这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唐律疏议》对各类犯罪行为详细界定分类,并规定相应刑罚。同时,注重法律解释与适用,使法律条文清晰明了,便于执行。例如,对于盗窃行为,根据盗窃财物价值、盗窃场所等因素,划分不同量刑等级,让司法者能准确依据法律裁决。若是在普通民宅盗窃与在官府盗窃,量刑会有明显差异,依据财物价值的多少也会有不同的惩处。

在唐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得到一定体现。即便贵族和官员,触犯法律也会受惩处。唐太宗李世民时期,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之兄,在朝廷地位显赫。一次,长孙无忌进入皇宫时忘记解下佩刀,按唐朝法律,这属 “带刀入殿” 重罪,应受严厉处罚。唐太宗念及长孙无忌功劳与亲属关系,欲从轻处理,但大臣们坚决反对,认为法律面前不能有特权。最终,长孙无忌受到相应处罚。这一事件充分体现唐朝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使唐朝法治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