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第二次见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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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两个人都喝了酒,所以约翰.肯尼迪肯定是不可以开车的……虽然很好奇对方今天下午会去哪里,但是她不会想更加深入了解,所以当走到报社楼下的伊芙琳小姐看到扛着摄像机背着双肩包的达斯汀.格林伍德走出报社,于是她就朝着对方微笑致意。
这么一笑,差点让达斯汀失魂落魄,不用说他也是伊芙琳小姐的倾慕者之一,在报社,十八岁到八十岁,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够不被伊芙琳小姐所吸引。
今天在办公室的大反转达斯汀可是亲历者,主编的斥责,同事们的冷嘲热讽,然后肯尼迪依旧安之若素,甚至坦然的接受了伊芙琳小姐的上午茶以及午餐邀请,这让他大开眼界。
他实在是想象不到,和自己这种小存在地位差不多甚至可能还有不如的约翰.肯尼迪,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难道就是在主编先生的办公室里发生了一些自己不知道的PY交易?
那不能啊?从头到尾主编西蒙斯先生的态度都没有改变,甚至办公室里面传来的吼叫声大家都隐约听到了,这不是态度,是什么?
但伊芙琳小姐就是那么做了,她在报社向来都是西蒙斯先生的喉舌,西蒙斯先生在的时候,她会显得低调一些, 一旦西蒙斯先生出去了,伊芙琳小姐隐约就是这个报社的“副主编”,因为所有事情都要上报到她那。
这么高高在上的一个人物,居然就这样活生生的出现在他们面前。
伊芙琳小姐的微笑就在眼前,而她邀请约翰共进午餐的邀请就发生在不久前,他想不明白但是不代表他不知道怎么做,在报社呆久了,自然人情世故以及眼力见还是有一些的。
达斯汀对自己的定位本来就不高,作为摄影专业的高材生,能够进入到《每日电讯报》并且顺利的工作了一年,他没有更高的追求,因为本来他这样的工作就是纯技术工种,不需要主持人还有记者那种口才和随机应变,其他的就是工作经验方面的东西。
而这些,他已经在慢慢积累了。
所以他见到约翰.肯尼迪这个和自己搭档的同伴似乎有了崛起的迹象,他毫不犹豫的下了自己的赌注,肯定要一路走到黑了,因为他知道就算现在他改头换面去投靠别人,别人也不见得会接纳自己。
与其舔着脸过去被人冷嘲热讽,还不如保持现在这样的状态更为稳妥。
技术狗不需要太出众,小心不犯错就可以了。
所以达斯汀.格林伍德走到报社的车子旁边,和约翰.肯尼迪打了个招呼,用车钥匙打开了车门以及后备箱,把装备先放了进去,然后走到了驾驶位。
坐定之后,他变魔术般的拿出一罐咖啡给副驾驶的约翰递了过去:“这么快就准备出发?我说伙计,要不要这么拼啊?”
约翰.肯尼迪接过咖啡,无奈的说道:“如果我说这次我是先斩后奏,你会不会嘲笑我?”
达斯汀哈哈大笑:“不是有伊芙琳小姐么?我猜你一定和她说过了对不对?”
约翰笑道:“就知道瞒不过你,今天老规矩,去的时候你开车,我酝酿下采访的内容,回来的时候我开车。”
“然后采访的时间太长了,会诺丁汉就晚了,你会假装请我吃晚饭,自己喝了啤酒就
不开车了对不对?”
听到达斯汀开玩笑的话语,约翰也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的笑了。
出任务对于两人来说,其实就是在外面苦中作乐,时间上很不好控制,记者这种职业,可不能有什么太严格的时间观念的,在重要的事情面前,一切都是以热点为重。
因此两人的搭档在没有司机的前提下,常常只能换着开车去目的地采访。
而约翰.肯尼迪总是忽悠达斯汀去的时候开车,理由就是他需要在路途中把采访的内容和过程安排好。
但是呢他通常会因为时间太晚,请达斯汀一起用晚餐,而在用餐的时候,他就会叫一瓶啤酒,同时假惺惺的询问对方是否需要来一杯。
一瓶啤酒,还要请对方来一杯……这诚意显然不够。
况且两个人是自己开车过来的,一个人喝酒,另外一个人最好是要保持清醒不能喝酒。
于是乎,看在约翰请客吃饭的份上,达斯汀会识趣的不喝酒,然后回去的时候也是他开车。
在报社,能够毫无顾忌的和约翰这样说话的除了眼前这个达斯汀,也就楼下的保安大叔达米安还有清洁工惠灵顿了。
谁叫他们都是报社的小存在呢?
汽车一路风驰电掣沿着公路向西北,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两人就来到了诺丁汉,顺利的找到了停车位,达斯汀把车子熄火,然后把设备背在身上,把摄像机扛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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