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食死徒和老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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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尼可·勒梅的故居,他本来要在德文郡隐居到死的。
收下了那个手提袋,约翰心情越发沉重。
“老师,外面的那个人是谁?”
想到了今天遇到的那个男人,约翰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尼可·勒梅听到这个称呼后露出笑容,虽然刚见面,二人却跟相处了很久的师生一样。
“那个是食死徒,伏地魔就算是被击败了,也依旧窥探着下次的重生。”
提起那个名字,尼可·勒梅的面色变得凝重。
这位老人经历过两个黑魔王时代,他深知伏地魔对永生的渴望,已经到了病态来形容。
哪怕是现在已经倒台了十二年,他的党羽始终在寻找着尼可·勒梅,意图复活他们的主人。
尼可·勒梅暂时与妻子分居了,为了来教导约翰这个学生,他回到了故居。
约翰也在仅剩的假期时间里与这位老师居住在一起。
他贪婪地吸收着炼金术知识,老人的博学不单单限制在一个领域,对于如尼文、魔咒、神奇动物,他都有着称得上大师级的理解。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约翰就像是一块海绵,将全部吸收进去。
尼可·勒梅对这位学生很满意,炼金术是需要天赋和那持之以恒永不退色的求知探索。
这两点约翰都具备,他在这位学生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同样的追求炼金术执着以及对知识的渴望。
约翰身上的魔法石被销毁了。
有了这位世上唯一一个炼制出魔法石的大佬在身边,约翰也不觉得可惜。
当时间所剩无几,约翰知道自己也到了该离别的时候了。
“约翰,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学生。”
尼可·勒梅要离开了,他要在最后的日子陪伴妻子。
但教出约翰这么一个学生也让他十分的欣慰有成就感,“炼金道路上的探索永远不会停下,魔法石不是你的终点而是起点。”
他已经将魔法石的炼制方法教给了约翰,站在巨人肩膀上,约翰自然看得更高,尼可·勒梅也对他的期望变得更远。
等到约翰成为新一代的炼金术巨头时,很可惜尼可·勒梅早已经不在了。
约翰与这位老师拥抱在一起,他动作轻柔充满不舍。
尼可·勒梅却看得很开,面对死亡他并不恐惧,相反死亡对他而言就像是工作了许久,终于有了个可以躺下睡觉的地方。
随着尼可·勒梅的离开,也就意味着约翰在法国的旅行到了尾声。
约翰前往了布斯巴顿,将日记取了出来。
芙蓉很不舍约翰,这是她为数不多的朋友。
“芙蓉我们会再见面的,或许那个时候不是在布斯巴顿,而是在霍格沃茨。”
约翰咧嘴一笑,他记得好像有一段剧情是几个学校进行比赛来着。
布斯巴顿就在其中一个。
芙蓉作为布斯巴顿的学生出现也不是不可能。
他将一个徽章交给了芙蓉。
芙蓉不舍得说道:“记得要给我写信,你的猫头鹰有些肥了,让它多运动一下。”
被嫌弃的罗勒无辜躺枪。
约翰自然答应的干脆利落,二人告别之后,约翰来到了隐藏地,在广场四处转悠,他终于找到了那个卖传送门的醉汉。
等到约翰离开后,醉汉被挂在雕像上面,身上的魔杖还被扔到了臭水沟。
“让你坑我!”
约翰睚眦必报,被坑了三个加隆,约翰就把醉汉挂在上面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