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九章 火种的用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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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能利用这个火种修炼,而不能将其炼化成天赋火源。
至于利用之法,大头四也给出了两套方案。
对方还算是诚信,要价虽然高了一些,但也真心为他考虑,这两套方案都是适合他这类探索者使用的。
第一个方案,就是利用外物,将火种点燃。
这样就能得到一朵永不熄灭的天火。
和天火邪神直接凝聚出来的天火不同,由火种点燃形成的火焰,可以汲取天地间的火属性为自身提供补充能量。
是能够再生的。
而单纯的一朵天火,能量耗尽就没了。
不过想要将火种点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特殊的物品才行。
陈林一伸手,将那个只有一根火柴的火柴盒拿了出来。
打开后,露出里面的火柴。
此物必然是妞妞信中,提到的那个火柴,也肯定能将这个火种点燃。
可是他却不能用。
因为火柴只有一根,用完就没了,要按照妞妞的提示,需要留在七星曜日修炼大成后,用来点燃永恒之火的火种。
不能因小失大。
陈林看了一阵,将火柴小心收起。
不过除了这个火柴,他还真拿不到其它点燃火种的东西。
那就只能用第二种办法了。
可以找个将火焰之道修炼到极致的修炼者,或者极火之地,用最纯粹的火之力,一点点对火种进行刺激,让其将里面的火源释放出来。
然后进行炼化吸收。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只要修炼的是火属性功法,就能利用火源快速提升修为。
但是也有缺点。
这么一个小小的火种,蕴含的火源并不多,而火源是不可再生的,炼化之后就会彻底消失。
按照大头四的说法,这样做是涸泽而渔,十分的不可取。
对方还提出建议,想要出钱将火种买走,对方是火焰之体,这火种正好合适用,可是当他提出一百金币的价格后,对方就直接闭上了嘴。
别说一百金币,连五十金币,对方也拿不出来。
否则在大剧院中,就直接出价了。
就算能拿出五十金币,他也不可能原价出售,他当时和天火邪神交易,可是冒着得罪不少魇界生物进行的。
这都是附加价值。
要一百个金币,绝对不多,真按照市场价格,这样一个火种,一百金币未必能买下来。
斟酌了一下,陈林决定就使用第二种办法。
涸泽而渔就涸泽而渔,只要能快速提升修为就行。
他的七星曜日功法,虽然修炼的是星辰之力,但核心确实火属性的,火种的火源,应该能有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