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杀狗报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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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战斗,还在继续,王不死没想到,大黄的生命力这么强,这么久了,腿还在蹬着,很后悔没有先去借把菜刀。

相对于外面的战斗,屋里的战斗就好多了,没有那么的血腥暴力。女子就像是绣花的少女,温柔而又仔细。

终于李保国忍受不住,夺取了主战场,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真正的战争终于开始,大汗,粗重的喘息,以及一些尖叫。现在的战场比外面的更加的血腥暴力。

战争开始的也快,结束的也快,李保国一哆嗦,嗯,舒服了。

女子站起身,为李保国搽拭干净,就拿着衣服往外走。

“今晚别走了,等会再来一次”,李保国挽留道。

“里正,真的不行,我老公下半夜就能赶回来,知道了不好”。女解释道,

“知道了,他能把我怎么着,老子是里正,是他们的父母,老子看上他的女人是然的造化,他敢瞎比比,老子要了他的狗命”,李保国官威十足,有二品尚书的风采。

“哎吆,里正,他怎么敢得罪你老,好了,别生气了,我保证他一走就过来陪你”。女子解释道

“不行,今晚不准走”,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李保国怎么会轻易让女子离开。

女子一边拿着衣服往外走,一边说道:“哎吆,里正,我现在就出去给你找李家妹子去,他老公昨天刚走,家里肯定没人,听说她刚刚跟他老公学了新招式,李家妹子她对象,昨天走的时候,退都软了。李家妹子保证能够让你幸福到老”。

“远水解不了近渴,快点,我们再来一次,完事就让你走”。李保国退让道,没办法,药效又犯了,有些难受。

女子也不愿意,虽说李保国吃了药,效果很好,动作也很猛,只是这持久上就差了很多,基本上也就着急忙慌的来上十几分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还不如自己不吃药的男人,人家一次能够坚持半个多小时,还是经常干活的体力好,够强够持久,哪像李保国,够强,但不够持久。女子被李保国弄得上不上,下不下的,着急回家找自家老公降火,怎么会再留下。急忙往外走。

而李保国自然不想放她离开,于是就追了出来。

终于,有心人天不负,在王不死的坚持下,大黄也不再蹬腿,慢慢的闭上了自己的狗眼,眼角还挂着泪,有不甘,也有不舍,一切尘归尘,土归土,风一过,满世界都是你。

狗刚死,身体的体温还没有变冷,就听到争吵声,要不然做坏事怎么要选择黑灯瞎火的时候呢,这是很有依据的,这也是无数前辈们总结出来的经验。

例如,现在,虽然是月黑风高夜,但是李家大宅灯火通明,电费不要钱,真的是亮如白昼,就连你嘴角几根胡须都能看清,于是王不死悲哀了。

女子停止了挣扎,因为她看到狗窝旁的人,一手提着狗,没有猜错的话,这条狗已经死翘翘了。就像是完事的男人,无精打采的耷拉着。

李保国也停止了拉扯,看着王不死,大叫道:“好啊,王不死,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要了我的狗命”。

王不死很羡慕李保国在这么大的岁数了,尽然眼不花,也没得白内障,竟然认得出自己。

王不死看着李保国,顿时被吸引,只见女子的穿着还是很正常的,山里人最喜欢的花裤衩,估计是动作太急,上身也没来得及穿衣服,就那么露着,看到已经垂到肚脐眼的那东西,王不死想呕,再一次羡慕李保国,有这么好的胃口。

而看到李保国,只见李保国上半身没穿东西,男人嘛,上身没什么好看的,基本上都一样,粉嫩嫩,肉嘟嘟的,不同的是,李保国的上身咬痕比较多,可能是剧情需要。

只是看到李保国的下半身,王不死就脸红了。只见一条丝带,嗯,还是红色的,在自己的重点部位绕了一圈,就跟倭寇的兜裆裤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不过李保国的小裤裤肯定是自己做的,因为在前侧还有一个洞,只见男性以及雄性动作特有的物体,从那小洞洞里,探出了头,脱帽著帩头。难道因为里正有尿急的习惯,方便上厕所,专门设计的。或者又是角色扮演,倭寇电影上这种场景经常出现。

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此刻王不死心情,只能是敬仰膜拜,对李保国的品味,竖起大拇指--有个性。

不过,王不死已经无暇再对李保国的衣着进行评测,因为李保国拿起一把锄头,就向王不死跑了过来

王不死一不做二不休,背起大黄狗就跑,这一次也没有翻墙的必要。

李保国拿着锄头,在后面边追边骂“王不死,还我狗命来”。

“里正,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王不死”。声音从远处传来,王不死早已经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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