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0章 军机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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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朝内阁渐渐拥有了决策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行使相权,虽然这个相权非常有限。

唐宋以前的诏书,除了皇帝的印玺之外,还必须加上宰相的公章,否则诏书不合法。这意味着,唐宋以前的相权是可以抑制皇权的。而明朝首辅,没有资格在诏书上盖章。

清朝的军机处则始终只是一个皇帝私人秘书处,只有建议权,以及皇命之下的部分执行权。

其次,内阁是一个正式行政机构,内阁大学士是有品级的国家大臣,其任免需要遵循相关规章制度。皇帝颁诏或官员上奏,也许根据制度层层交送。工作更具章程。

军机处成员则纯粹由皇帝说了算,他想用谁就用谁。而且军机大臣的工作多由皇帝临时交办,不过奉旨办事而已,而且必须当日事当日毕。军机大臣起草谕旨交由皇帝审核通过后颁行。工作效率更高。

自设立军机处后,清朝的内阁地位虽高却无实权,几乎变成了高级传达室,主要负责颁发一般性的常规中枢文件。

第三,军机处不仅办事效率更高,保密级别也更高。它简直就是密折制度的延伸。

各地的密折在交给雍正帝以后,如果雍正帝自己忙不过来,就点对点指定军机大臣草拟谕旨,称为“密谕”。再由军机大臣点对点发送上奏者。这封密谕便只有你知、我知、皇帝知,再无第四人知道。

其他政事、奏章也高度注重保密。在批复文件的封袋上,规定右书“办理军机处封”,左书“某处某官开拆”。如果是皇帝亲笔改定的谕旨,则在封袋居中处书写“传谕某处某官开拆”。负责领取文件的官吏也需要签字画押留存根,保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军机处设有专门的档案房,实行严格的归档保密规定,安排专职保密人员负责管理各类文件档案,这使军机处的保密工作几乎做到了无懈可击。

就这样,一切机密大政均归军机处。雍正帝通过军机处真正的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将封建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

而议政王大臣会议渐渐形式化直至被废止,内阁则成为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

设立军机处是清朝中枢机构的重大改革。它和奏折制度相结合,实现了天下庶务总归皇帝处理。

乾隆帝继位后,扩大了军机大臣人数,增加了军机处权力,各项制度也不断健全。乾隆时期,军机处承担的职责几乎无所不包,也出台了各种具体的规章制度。但乾隆帝仍然没有为军机处设专官和独立衙署,依然只有建议权而无决策权。

嘉庆时期,军机处被提高到了“平章军国重事”的地位。

慈禧太后时期,军机处和军机大臣的权力被逐步削弱。

宣统年间,清廷仿西方制度设立国会,运行一百八十余年的军机处至此被撤销。

据统计,清朝军机大臣共计一百四十七名,其中汉族七十三人,满族六十三人,蒙古族十一人。

下设的军机章京,即“小军机”,按规定为满员十六人、汉员二十人,共计三十六人,同样也是兼职,选用者必须是进士、举人或拔贡出身。为保密起见,军机章京不设书吏等具体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