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很受欢迎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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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泽,你呢?”希诺看向这次事件的起因,问道:“要去玩吗,还是陪我一起打扫呢?”

布雷泽抓耳挠腮地想了一会儿,它本来是更倾向于前者的,毕竟蓝靴子本来就是一种调皮贪玩的异类,即便没有林格这些外来人出现,它们自己内部也会捉弄同伴取乐,而清扫街道这种事一点趣味都没有,不符合蓝靴子的喜好。但它又抬起头,用警惕的目光看了爱丽丝一眼,然后跑到希诺身边,向她拍着胸口,嘎哦嘎哦地叫了几声,表情信誓旦旦,仿佛是在说:我要和你一起去,从这些可疑的家伙手中保护你!

恩,可疑的家伙有许多,但主要是指爱丽丝。

排除一开始留下的恶劣印象外,她刚才对希诺的举动就很可疑,就连智力水平仅相当于人类六七岁孩童的布雷泽都能看出这家伙居心叵测,因此毅然决然地放弃了玩耍的时间,发誓一定要保护自己的朋友不受欺骗!

感动,泪目。

爱丽丝才不感动,也一点都不泪目,她气得牙痒痒,脑海中已经把这只臭猫大卸八块了无数次。希诺则是莞尔,伸手轻轻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说道:“那也拜托你了,布雷泽。”

她微微弯腰,让布雷泽跳到她的肩膀上,然后直起身子,双手抓着扫帚,转身向众人招呼了一声后,便沿着刚才走过来的路离开了。林格和圣夏莉雅等人对视一眼,默默地跟在了她身后,爱丽丝在原地骂骂咧咧了一阵子后,回过神来才发现大家都走远了,连忙大呼小叫着追了上去,在平静的林间留下了一片吵闹的声响。

……

歌丝塔芙家族在洛瑟之林内铺设的石板路,并非是为人类准备的,毕竟除了负责清扫道路的希诺外,也很少有人类会深入这片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频繁使用这些道路的,实际上就是生活在森林里的异类们。说到这里,某些没有文化的人(这里就不点名了)可能会感到疑惑:异类真的会使用人类铺设的道路吗?他们能习惯吗?难道不会因为对人类的厌恶而排斥吗?

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异类中既有如朽木妖、水妖、蓝靴子这种与自然共存的族群,也有如狼人、血族、卡佩尔斯这样发展出了文明的族群。若追溯历史的话,可以说异类的文明其实比人类的文明更早出现,只是后来才由于各种缘故被反超了而已。直至现在,有些异类文明,如果索森山脉中的光精灵古国贝芒,早已湮灭于岁月尘埃之中,而有些异类文明则被人类文明渗透得很深,甚至逐渐被同化了。

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许多个,远如昔日的墨托许帝国中,自命不凡的血族们享受着各种奢华的人造物,并且用人类的爵位体系来划分族群的上下阶级,公侯伯子男的界限尤为分明,连银眼的女伯爵都难以逾越;极端厌恶人类的狼人也会在他们的堡垒与庄园内收藏人类艺术家的画作、雕刻与各种工艺品,作为家族日后再起的资源,尽管他们时常粗鄙野蛮,并不理解这些艺术品的魅力何在,但承认了它们的价值,其实也就间接承认了人类艺术体系与货币体系的重要性。

近的例子则有大家每天都在进进出出的妖精深眠旅馆,它的建筑风格就是英维尔王时期伦克威尔乡间旅舍的典型风格,如今你在伦威廷市郊区的诸多古遗迹中逡巡徘徊时,仍能见到不少相似的影子。

异类对人类的厌恶与排斥是一回事,然而对人类文明的感染与同化就又是另一回事了。即便是那些最顽固的异类族群,倘使放着一条方便的道路在这里,他们也不会故意视而不见,专门去钻那些长满了灌木杂草的兽径小路的。

而根据希诺的说法,在洛瑟之林内,文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至少形成了聚落的族群,一共有三个,分别是生活在森林与山脉的交界处,在断崖上开凿岩洞居住,尤其擅长群体狩猎与追踪敌人的灰羽鹰身人一族;生活在山谷与河流的交汇处,像莱森威尔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般居住在毛毡帐篷内,并且还掌握着耕作与冶炼技术的高山半人马族一族;以及最后生活在洞穴与地下河道的深处,身体结构完全由岩石构成,和石精守卫有些类似但体型更加矮小,平均不到半米高,会使用天赋魔法催熟夜生类植物与菌菇的比伯格一族。

这三个异类聚落的规模至少都在三百人以上,至于其他的零零散散、以二三十人规模聚居的小族群更是不计其数,他们所需要的生存空间也较小,往往一片空地、一个洞穴乃至一棵树就能满足了,布雷泽所在的蓝靴子一族就是。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实力较为强大、生性也比较孤僻的异类喜欢独居,他们通常自己一人就能占据一大片地盘。

在希诺有条有理的叙述下,整个洛瑟之林的异类分布情况一清二楚,所有空间都被瓜分得干干净净,连翡翠湖和各条河流都被水生异类盘踞了。相较之下,歌丝塔芙家族名义上拥有这片土地,实际上并没能在其中占有任何利益,倒是可以证明希诺与她的祖先们坚守誓约、保护异类的心情是真挚的,并没有掺着半点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