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贾母跟前的四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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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贾敬的妻出了错,所以,儿子贾珍给谁家了,女儿惜春贾母跟前。
养在贾母跟前,说白了,都是娘有错,爹不要的。娘想养,不得,或者没了娘。
那么,贾敬最可能把贾珍给了贾代儒夫妻,他就是贾瑞他堂哥。
看看贾政家,贾珍其实是上门女婿。而上门女婿的贾琏就拿不到亲爹,也别指望他二叔贾政。
才说他是上门女婿。而贾珠肯定是养在王夫人跟前,也就是贾政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他死了,遗腹子贾兰就真的没指望了。除非贾政打算抱了去养。
因为隔代亲不假,但隔代,是不是就拿不走你爹手里的钱和物。这都是贾环的。
贾母的肯定是两个儿子或者说她跟前的贾政的,贾赦肯定没有贾政多,而贾宝玉也有。
但贾宝玉的爷爷已经死了,爵位啊,族里的权利啊,家里值钱的,贾赦贾政已经拿了。
这些是根据养在他们跟前的远近亲疏来分。
所以,要这么来看,我的婚姻还有工作。因为我们社会跟过去区别并不大。
也就是父母还没有退休的时候,女儿还有没有出嫁的时候,手里的钱最多。
所以,这是头婚,分到的钱最多。那么,这门婚事是谁介绍的,我姐姐姐夫,他们要做什么呢。
拿岳父母手里尽可能多的资产么。二婚,是比不过头婚的社会现实,所以续弦都不挑。
而介绍我的这人,父母都退休了,他家里已经分过或者说,人走茶凉,我的工作就没有办法指望男方家里。
这个社会所有的都是源于过去默认的,没有人能够帮你,一定要看清楚。但是,他父母在,比起我姐夫只有母亲,我嫁得并不差。
每个事情,是需要这么看。然后,他父亲去世,我去送……不合适。
人是要基于延续的而非突然的情况,否则就不好看,而所有的不好看不是源于我家里我姐姐姐夫家里,而是我前夫家里。
隔了去要,比如谁知道你肯定会离婚,是不是直接这么做的人呢。你离婚难道不找夫妻双方而找父母姐姐还是介绍人呢。
所以,婚姻是前夫和前夫家里包括我自己的责任。
回到红楼梦故事里,贾元春这才不得不小小年纪出去打工,宫里做女官。父亲是指望不了了。
请注意,宫里女官视同打工,史湘云和林黛玉都不用,说明,她们有嫁妆。
贾元春居然是不够的,要自己想办法去赚。不然,她嫁不好看。
所以,贾母她只能这么庇护但她多少私房钱……贾宝玉是这些里面分得多的一个而已。
比不过贾母嫡亲的儿子,贾政,贾赦。
要这么看贾母跟前的,以及可能嫁得好的。就像上一代的贾敏。
而这一代的贾元春,作为女儿,比贾宝玉还没有指望,毕竟贾母有多少,她活了这么久,养的四春都有三拨儿,凑齐十二金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