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曾经的嘲讽,变了个风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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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后,动身启程。
明月郡主猜的一点没错,杨一笑确实要去县里博取名望。
猎杀一头熊,在这个时代足以扬名,况且板车上还有11张狼皮,代表着曾经消灭过一个狼群。
这属于英雄行径。
朝廷按规定要予以奖赏。
并且还要敲锣打鼓,专门派人宣扬功绩,要让四里八乡都知道,本县出了一个猎杀猛兽的人物。
朝廷为什么要如此?
无非是想安抚民心……
在古代,野兽伤人事件层出不穷。
老百姓由于生活太过艰难,有时候不得不到山里讨生活,比如采集蘑菇,比如捡拾坚果,又或者挖一些草药,或者掏个鸟窝之类。
在搜集食物的过程中,肯定会遭遇野兽的袭击。一旦遭遇袭击,下场可想而知。
这时代的百姓手无寸铁,根本不具备抵抗野兽的能力。
遇到小型野兽,也许还能逃脱。
但如果遇到大型兽类,结局基本上只有一个死。
民间有句老话,叫做‘一猪二熊三虎’,这是野兽伤人数字的排名,许多年的经验才总结出来。
首先,一猪,指的是野猪。
很多人感觉怀疑,野猪怎么会排名第一呢?这是因为没见过野猪发狂,不知道这畜生的危害有多大。
凡是见过野猪的人,都知道这玩意太猛了。
危害性极大,远超其它猛兽。
第一个原因,这玩意脾气暴躁,属于那种没脑子的货,动不动就会发狂发飙。
第二个原因,野猪是群体性动物,经常是七八头一起出动,有时候甚至十几头二十几头。
第三个原因,这玩意堪称皮糙肉厚的典范。
由于生活习性问题,野猪喜欢在树上蹭痒,山林之中松柏较多,蹭的时候会分泌油脂。
油脂沾在野猪身上,打滚之时黏上沙石,长年累月下来,形成厚厚的保护层。
这层保护如同铠甲一般,弓箭之类根本射不透,普通百姓倘若碰到野猪,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逃脱。
即使爬树躲避,活下来的几率也不大!
野猪这畜生认死理,它发狂的时候能把大树给刨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它那两根粗壮的獠牙宛如利刃,半个时辰就能干倒一棵三尺粗的大树。
无数的经验教训,无数条的人命,总结起来一句话,野猪是对人危害最大的猛兽。
其次是熊,这玩意排名第二。
之所以排名第二,原因十分的简单,这玩意纯粹是大力出奇迹,一巴掌能把人拍的见阎王。
幸好这玩意性格懒散,一般不会动怒发狂,虽然它也会伤人,但不如野猪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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