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今天的最后还是朋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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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距离水属性魔兽的地盘不远,所以我不用担心火势蔓延。
魔兽的自救意识可比人要好多了。
我烧毁了木屋,本着真男人从不看爆炸的原则,径直的往山下走去。
刚走到一半……
“!!”
NND,我钱袋子放桌子上了!
“!”
刚刚太过煽情,不行,到时候求作者重新编一下!
我跑回了木屋,因为我是元素的宠儿,所以火元素很自然的想要跟我贴贴。
我直接达咩……
我就这一件衣服,要穿好几百集的呢。
幸好,紫晶币很宝贵,熔点还低。
所以根本不存在被烧化了的情况。
我又看了一眼莱茵。
死透了……不像某个傻鸟作者,写什么鬼啊什么厨之后,死而复生,七八百集没有他的戏份,复活了又忘了的戏份。
抓起桌子上的金币,我回头看了一眼。
“有实力的人,足以改变过去……”
这句话,我应该会记得很久。
过去?
莱茵教会了我很多,临死的时候就也不忘教导我,我是个很好的老师。
可惜,救赎,不属于他。
我这次没有多看一眼。
我知道身后的木屋,年底久远 现在火焰已经在房梁上滋滋作响。
再多看一眼,就会爆炸。
我只能再回去奥德彪城了,但愿冷驰没有走远。
他可是我目前唯一的熟人。
算了,他就是走了,我也有冒险者的身份,免费吃喝住。
果然,带编制的就是好。
特别是不考试就有编制……
“需要什么,尊贵的冒险者?”
看着旅店前台陪笑的嘴脸,我也觉得,这个国家为了满足贵族的虚荣心,做的过头了。
一条黑王蛇皮做的包包就足够几十个冒险者为此搭上生命,标价却是十万紫晶币。
似乎告诉所有人,这个世界,除了贵族,别人没资格用紫晶币一样。
两万金币就足够普通人活一辈子。
可是贪婪却让他们不断的往上面攀爬。
触碰自己绝对奢靡无比的紫色贵重金属。
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融入了上流社会,最后拼搏了许久,当上了冒险者里的标杆。
再之后呢?成了一条走狗。
但是又能怎么样,荒谬,就是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