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把矿收回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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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工部尚书,将矿产收归朝廷管理,对工部有益,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反对。

首辅申时行见内阁中王锡爵表态赞同,王家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户部、兵部、工部都已经表态支持,那自己也就没什么唱反调的必要了。

“将矿产收归朝廷,既可以增加国库收入,又能避免私人开矿欺压百姓,滋生民乱事端的弊弊病。”

“此举利国利民,臣以为,可行。”

“那好。”朱翊钧见大多数人都没有反对,便迅速将事情定了下来,以免再生变数。

“传旨,各省府州县,藩臬司道,凡大明境内已有矿产,无论是何矿藏,皆收归朝廷管理,不许私人开采。”

“另,工部派人加强勘探,如发现新的矿藏,一并开采。”

“臣遵旨。”工部尚书许国躬身领旨。

“陛下。”内阁首辅申时行出列,“我大明矿产,大部分为官营,可还有内廷经营者和私人经营者。”

“若是将矿产尽皆收归朝廷统一管理,那么除了官营之外的矿产,该当如何处置?”

朱翊钧神色微动,“由内廷经营的矿产,还是由内廷继续经营。”

“私人经营的矿产,由朝廷赎买,给予经营者合理的补偿。”

“臣明白。”

申时行本来是想试探一下,能不能将内廷经营的矿产一并收到朝廷管理,很明显,不行。他也就没再坚持。

而私人经营的矿产,能不能收归朝廷管理,答案毫无悬念,只要下定决心,当然是没问题。

私人有矿,私人有钱,你私人还有兵吗?

至于有人不满,煽动百姓闹事,煽动官员上疏弹劾,那就是后话了。

能不能继续坚持将矿产收归朝廷,更多的就要看皇帝个人的魄力了。

朱翊钧想的和申时行想的差不多,不管你们再怎么闹,我也得把矿拿到手里。

我派出去的矿监,只监管矿产,什么商税,盐税,茶税,一概不碰,我只要矿。

一口气吃不成胖子,反而容易噎着。

而且我还不独吞,我让工部负责开采。

尽可能的把更多的人,框到同一个利益圈子里。

最重要的是,朱翊钧想开银行。

既然要开银行,没有准备金是不行的。

如今民间,白银已然成为了货币,而且自张居正变法以来,大明朝官方已经是相当于承认白银为货币。

朱翊钧还又推行银元,那就更将承认白银为货币这件事,彻底坐死。

此次收回矿产,主要收的就是金银矿。

大明朝的主要金银矿产地,有三个。浙江,云南,四川。

浙江总兵李应祥,是朱翊钧新近才派过去的。

四川,武靖伯赵祖荫很早之前就被派过去了。

云南,更不用不担心,云南的兵刚刚经历过征讨缅甸之战,起不来什么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