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学费乱象(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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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名初中生饱含无奈与悲愤写给非凡的信——

敬爱的张叔叔:

您好!

女报真的是无比好看,那一篇篇文章内容实在是感人至深。我深知自己的文章写得差强人意,但还是斗胆冒昧投稿。我并非贪图那点稿费,仅仅是渴望能将文章发表,以此作为一份珍贵的纪念。

本来,这篇文章是我满心期待着在语文毕业考试时书写的,然而,如今的我,也许再也等不到那个时刻了。只因,学校又一次发来了通知,竟然要我们补交学杂费。

张叔叔啊,您瞧瞧,学校就是这般肆无忌惮地要我们交钱。我的父母亲皆是在农村辛苦劳作之人,家里哪里有这么多的钱啊!学校这胡乱收费的行为,简直是将我逼上了绝路,让我无法继续上学了。

请问张叔叔,这通知中所写的内容当真都是上级政策所规定的吗?我在此苦苦恳求您帮忙查一下。

祝您工作顺利!

湖南省祁东县黄土铺镇中学 124 班 唐海艳

1999 年 1 月 5 日

非凡编发这封信,并写下了一段编者的话——

唐海艳寄来了学校发的《收费通知》和她用心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那篇短篇小说已转交相应的版面编辑,至于能否发表,全然要看稿件本身的质量;这里只将学校的《通知》予以披露。

下面就是学校发的那令人震惊的《收费通知》——

各位家长:

奉上级指示精神,须增收下列款项:

1.根据衡阳市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衡费字[1998]95 号文件规定,每生增收班费 3 元(作报刊费)。

2.根据衡阳市物价局、财政局衡价字[1998]47 号文件规定,对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一次性收取绿色证书培训费,每生 18 元(含教材费 8 元)。

3.根据衡阳市委宣传部、市教委[1998]11 号文件精神,从小学 5 年级以上到初、高中每生收取《走英雄之路——永远不落的精神》书籍费 6 元。

4.根据市、县组织部、教委、物价局文件精神,从初一到高三收取《南泥湾精神宣传报告提要》费每生 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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