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送父上任,抢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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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大屋作正式上任,担任柳城郡总管府总管,哦,不对,准确的叫法是柳城太守。

柳城郡太守府,兼管柳城郡军、民两政。

但相比而言,因为郡城为边地的原因,太守府的军事职能更为突出。

一是镇抚一方,二是训教管内府兵,管理军坊军备。

至于民政职能,又按照常例,兼任驻在州的刺史——二级行政区的行政长官。

大屋作的品秩很高,其俸禄待遇、车骑服饰,自然是非常之高。

可惜,官是个高官,待遇也不差。

但权力嘛,一般般了!

为啥?

还是那个情况,人少,地盘小,郡的等级低呗。

府兵军力,也就那么三五颗。

民呢,就那么七八人。

柳城郡,就是个浓缩的政治精华,专为大屋作这种关系户打造。

不过,大屋作对此非常满意,因为人少意味着事情少,责任小。

其实,这边地的太守,既好当又不好当。

好当,是因为没有像中原或南方动辄几十万户的人口,所有民事非常少。

不好当,是因为这边地人虽少但民族多。

民族一多,就会涉及各种部族、信仰、地盘、草场、牛羊的问题。

每一件,都是民族矛盾,事关国家形象和声誉。

要干好这个差事,可不仅仅靠拳头,还得靠威望和手段。

但这些,对于大屋作来说,实在是瞌睡遇到枕头,干起来简直是得心应手。

看威望,大屋作可是东北大地上赫赫有名的抵抗高句丽强权的杠把子。

看手段,能凭着不足两三万人的部族力量,带领粟末族在大国之间游刃有余,可见手段之高超。

柳城郡的属民,纯汉族的人家非常少。

绝大部分都是半汉半胡,大多像粟末族这类半归附状态的少数民族。

有的是一个部族聚居,有的是混合聚居。

但有不少的人,散居在柳城周围的山水林草之间。

至于府兵,以前是家属随营居住,没田没房,生活困苦。

现在,大隋的皇帝们改革兵制之后,军户编入民户,改属州县管理,还分了地。

家属也进入寻常百姓家,和一般民户一样从事生产,日子也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