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大明究竟有多少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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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部门倒也罢了,但对于监察审判部门,讲各类情谊本身就是同工作职责对立矛盾的。

老曹的提议,就是从选人环节下手。

督谏院选才单独考试,内部晋升,只有熬到位置最高的那几个才可能跳槽转入其他部门,比如长史府。

选用人才的背景也要考虑,家世不能太穷可也不能太富贵,最好出自中产之家。出身太穷则经受不住诱惑,出身太富贵则不知民生。

怎么说呢?这个提案还是不错的,朱常瀛当初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大明律法乱糟糟的,单独考试考什么啊。

没有单独学科,怎么考呢。

不过现在确实也到了时候。

万历39年10月1日,《刑律》《民律》《商律》第一版正式交到朱常瀛手中,签字落印,通行瀛州。

有了这个基础,瀛州大学堂就可单独开设一科,慢慢的,有关执法监督官员尽量从律法一科选拔。

当然,考试还是需要的,只要考试通过,别的学科人才也不是不可以,毕竟自学也能成才嘛。

“你把我的几点意思也加进去,交给孙先生在议政会讨论。大学堂要开设新科,督谏院选才改革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仔细斟酌,分步实施。”

“至于家世背景,且不说你的说法正确与否,以富贵贫贱来评判本身就是同考试录取相冲突的。”

“人家考了高分,一句你家太穷或者太富就给否了,这不公平。”

“但家世背景也不可不查。我意不能以富贵贫贱来论,而是要以其家人有无担负刑责来论。比如其父是个贪污犯,比如其家曾经偷税漏税,那么他的儿子,乃至于孙子便不能考公,以所犯罪行轻重而论,罪及两代或者三代。”

“如此,一则能够对违法形成震慑,端正官场风气。二则也不失公平,减少那些心术不正之人混进来。”

有关稽查司提案,朱常瀛却是犯了难。

稽查司分一明一暗两部。

明部负责调查各地物价,包括并不限于零售、批发、出口,甚至地价房价。

这个部门是因为当初文官职能部门不健全,迫不得已所设立的,不然关税司核定税率就无法谈起。现而今文官职能部门早已齐全,要不要保留?

朱常瀛一直在犹豫。

复查一遍自然是好事,两相印证,避免错漏,更能减少虚报瞒报。

但成本呢?养着一百多号人,俸禄还是其次,出差报销费用才是大头。

他这正犹豫是否裁撤呢,老曹却要为属下说话,要求增加俸禄来了。

因为这么多年俸禄一分没涨......

可你特酿报销的费用是不是也多了点,怎好意思还要求加工资呢?

稽查司直接隶属王府,倒也不必拿去哪里议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