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抛夫弃子的知青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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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看,别是什么重要的信,已经过来三四天了,幸好我瞅了一眼,上面你的名字都写错了,不然还放在那没人领呢。”对方扬起下巴,模样娇矜。

她说的没错,名字的确是写错了,“叶淮”,同音不同字。

叶槐拆开信封,原主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涌入脑中。

她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一位下乡插队的知青,祖辈在宫里当过太医,父母都是医生,一心治病救人,却因为碍了某些人的眼,被举报下放到西北林场。

原主在父母的操作下,被送去当知青。

从小养尊处优,被娇养着长大的原主哪里干的了地里的活,吃不了农村的苦。

父母又帮不了她,样貌气质俱佳的原主,便想着利用外在条件,给自己找个靠山。

但是同样是知青的男同志,有的比原主还柔弱,原主还能干干喂鸡喂猪的活,那些男知青,连锄头都拿不动。

挣的工分还没有她多,男知青靠不住。

原主就盯上了村里的男青年们,无父无母,长的五大三粗,干活麻利的沈遇安便进入的原主的眼中。

无父无母,意味着就算是诓骗沈遇安给她送东西,也没有长辈管。

就算沈遇安有个捡来的养子,屁大点的孩子,吃也吃不来多少,还特别好糊弄。

就这样,原主一边勾搭沈遇安,一边跟沈遇安的养子套近乎。

时不时给个小零嘴,教对方写字。

很快,养子被原主拉拢过来,沈遇安本不想跟知青走太近。

知青们大部分都是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模样,村民们嫌弃他们手脚软,不会干活。

总之,一开始,村民跟知青的关系不太好,能远则远。

但是,养子喜欢原主。

原主人长的好看,笑起来温温柔柔,像个仙女。

哪个村里的未婚青年没有动过心思,沈遇安自然也不例外。

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偷偷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因为一次意外,两人约会被人发现,没想着结婚的原主,不得不嫁给沈遇安。

原主觉得自己是被沈遇安算计了,婚后便对沈遇安和孩子没有好脸色。

沈遇安也是百口莫辩,只能一心补偿原主。

后来,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原主后悔嫁人,一心考上大学离开这里。

偷偷看书学习去参加高考,原主聪明,还真让她考上了北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