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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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冲着吴荃作揖。方才那一剑是他的,他一看姜寒星正处于下风,情急之下,直接掷了剑过来。姜寒星一想当时情形,顿时不由得好生羡慕。当时他同她至少还隔着两三丈的距离,那样远,他却依旧能行不偏不倚,正中那偷袭之人的手腕。她就没有这样的好身手。
要是她有这样的好身手,当初于峰刚对她冒不轨之心时她便去把他杀了,夜深人静时,神不知鬼不觉,之后多少委屈都可以免了。
“举手之劳而已,”吴荃摆了摆手,“你看看这剑,说不定能得到些线索,我是没看出来什么。”
不过有这样身手的一般也并没她这样一副好脑子。姜寒星惯常会苦中作乐的,这样一想,当即就释然了,从吴荃手中接过剑,准备细细察看一番。
接过来才发现,根本就不用细细察看,这就是于峰的剑,她一眼就能瞧出来。
东厂上到千户下到番役,都是会给佩剑的,佩剑上有规定制式和纹路,如同锦衣卫的绣春刀一般,是东厂身份的象征。自然,虽然这样规定了,却并不是人人都用,毕竟一旦打斗起来,便是性命攸关的事,当然得用自己用着趁手的,譬如许多锦衣卫调任过来的,还是习惯用刀。于峰也是锦衣卫出身的,所以吴荃没认出来,也在情理之中。
但她不可能认不出来,当初铸成时是她冒着好大风雪给取回来的,所以姜寒星记得清楚,此剑极尽奢华装饰,剑柄上好大一颗红宝石,据于峰说是刘瑾亲手赐给他的。
原来是杀人灭口来了。
姜寒星低下头去,那颗红宝石正在月光里熠熠生辉,她把剑上血迹一拭,收进了自己剑鞘里,又冲着吴荃歉疚的笑:“我也没看出什么来。不过或许之后能用得上,我就先收着了,——头儿不介意吧?”
不过有个问题她想不明白,就算她刚走他便去牢里问了那狱卒,那也应该在她之后啊,他是怎么在她之前就到了的?她当时一听说周臣的尸首有问题,可就马不停蹄的往城外赶了。除了那醉酒军官,再也没别的耽误。
“这有什么介意的,这案子本来就是你在负责,自然一切都听你的,”吴荃并不放在心上,他也在疑惑,只是疑惑之处同姜寒星并不相同,“不过我听你方才好像……叫了于峰的名字?”
“情急之下信口胡说罢了,可巧刚才在牢房里提起于档头了,”姜寒星随口给含混过去了,“钱仵作呢?咱们大晚上顶着风站在这儿,多不容易啊,别耽误了正经事。”
吴荃便也没再多问,从身后扯出一个人来:“来都来了,就别藏着掖着了。”
钱仵作是个身材颇富态的花甲男子,塌鼻梁上经常架着一副西洋镜,带顶瓜皮小帽,不像是仵作,倒像是钱庄的帐房先生。
性子也不像,被吴荃拉出来后头一句话先念了声罪过,然后板着脸教训姜寒星:“你们这些年轻人啊,阴气这么重的地方,大晚上来合适吗?也不怕冲撞了什么!”
姜寒星没理他,只是弯腰去在那一堆苇席中翻检,脏都顾不得了,直到看见苇席并没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她心才略微放了下来,也有心情同这位很有意思的钱仵作开玩笑了:“钱先生成日里专给人开膛破肚的,也信这些吗?”
吴荃也过来帮忙,只剩钱仵作一人在那儿一本正经的摇头,老学究似的:“非也非也,就是因为要做这份折损阴德的活计,所以才要对这些不可说之物格外敬重,要不然阳寿岂不早就给折损完了?”
什么都像,就是不像一名仵作。姜寒星觉得有意思极了,她几乎要笑出声来,如果她没低这一下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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