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普通话的“孩子”,用地道四川方言如何表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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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丰富多样,是世界上方言和语言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普通话、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多样化的灿烂民俗文化。

不少普通话词汇,方言中多有其他的表达。比如普通话的“孩子”,川渝地区基本不说这个词。

“孩子”本身也和四川话“鞋子”同音,如果你在川渝地区听到本地人说“孩子掉了”千万不要惊慌,他们几乎可以肯定,说的是“鞋子掉了”。

而“孩子”一词,用四川方言来说,川西坝子、川中、川北、川南多说“娃儿/娃子”(男娃儿、女娃儿/男娃子、儿娃子、女娃子、女子家);川东、重庆地区,则多说“崽”(崽儿/妹崽)。部分地区如达州地区“细娃儿”和“细崽儿”混用。

所以,普通话的“孩子”,四川方言并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说法。

“娃”就是小孩子,所以就不多说。今天主要说说四川方言这个“崽”字。

崽,普通话中释义为⒈ 小孩子。2 幼小的动物:猪崽儿。

四川方言中,“崽”多用于指人。幼小的动物则用“小”“儿”等来修饰表达,如:小猪儿、小鸡儿、鸭儿、鹅儿等。

崽,《玉篇》子改切,音宰。

扬雄《方言》卷十:“崽,子也。湘、沅之会,凡言是子者,谓之崽; 若东齐言子矣。”此指儿子,无贬义。

明·李实《蜀语》: “谓子曰崽。……凡劝人饮,或推物与人,恐不受,则誓曰崽崽,或曰万崽,言若相辞,则我当为子也。”这里“崽崽”有类似如今“儿豁”的意思。

清·张慎仪《蜀方言》卷上: “小儿曰崽崽。”

光绪二十年《永川县志·方言》: “子,或谓之儿,谓之崽, 谓之幺。”

民国十五年《南川县志》卷六《土语》: “小儿曰崽。”

民国十七年《涪陵县续修涪州志》卷七《风土志·方言》: “稚子曰崽崽。”

“崽”叠音为“崽崽”,用来表示幼小的孩子,他们像幼小的动物一样可爱,为一种爱称,近年也多用“幺儿”,不分男女。四川地区通用。

大一些的孩子,乃至小伙子大姑娘,则分别用“崽儿”、“妹崽”表示。“崽儿”一词更是因电视剧《重庆崽儿》火遍川渝。但仍然主要是川东地区和重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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