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少女“摔死”的背后真相!2002年遂平县“3·10”凶杀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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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结合伤情和胡海秀的叙述分析,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起情节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的故意伤害案。
行为人究竟是谁?致伤原因?当务之急是尽快找到其大女儿小莲查询。
事不宜迟,民警迅速驱车赶往谢业学家调查。几十分钟后,警车来到常庄镇常庄村。
谢家是当地有名的特困户,几年前由政府动用扶贫资金为其修建的一栋三间平顶水泥砖房就座落在山湾下村耕道边约3米高的坎上。民警来到谢家,却发现大门紧闭,谢小莲没有在家。
经对该房屋周围进行勘验,没有发现外来滴血;而在其家下公路的小路路边、田坎同样没有发现血迹。只在谢家厨房门前的地上发现大量已经浸入地面、干涸的血迹及少量毛发。由此,可以排除伤者系“在屋门前摔伤”的说法。推断分析,伤者的伤型极有可能系打斗形成。
民警找附近的村民了解情况,得知小莲在坡上放牛,于是将其找了回来。然而,当谢打开大门,民警却发现屋内空空如洗,连一张像样的桌子、凳子都没有。民警只好将小莲请到附近的邻居家做调查笔录。
19岁的小莲,仅有小学二年级文化。在民警再三动员,请其配合讲清她所知道妹妹致伤的真实原因时,她却用手不停地擦着鼻子,眼睛不时地瞟来瞟去,反复说妹妹是被摔伤的。观其言行,不难发现其心中充满着矛盾与不安,似在刻意掩盖着什么。
“你自己的亲妹妹,如今伤得这样子,难道你当姐姐的一点都不心痛吗?”民警语重心长地对其开导着。
提起姐妹情,小莲的眼眶不由得红了。
民警趁热打铁:“你不要怕,把你看到的或知道的全部如实告诉我们,有我们给你伸张正义!”
很快,小莲眼里闪出了泪珠,在经过10多分钟的思想斗争后,她终于抖露出民警想知道的情况:“是……是郑建二砍的。”
民警追问得知,其所称的“郑建二”真名叫郑无刚,男,现年30岁,小学文化,家住吴集村,务农。2000年下半年,经人介绍,郑与时年17岁的小莲耍朋友。之后不久,两人就同居了,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小莲说,案发前一周,她送妹妹回娘家后就没有回“婆家”。3月10日下午5时左右,“丈夫”就来喊她回家。当时小莲的父母不在,家里只有两姐妹。妹妹与郑无刚发生争吵,郑就用木棒打,后又拿来一把柴刀砍。谢称自己把“丈夫”的柴刀拖下来后,她也被砍了一刀背。郑把妹妹打了后把木棒摔在公路坡坎下的油菜地里就跑了,小莲把全身是血的妹妹抱进屋内的床上……直到天黑后其父母回家。因害怕父母责怪,也担心“丈夫”报复,她谎称妹妹是“摔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