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拿下了他“一血”;亲我,送你歌,你敢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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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是开门、关门的声音,接着就是沈聪抱怨的声音响起。

“怎么那么迟才打电话来!”

“211的孙小姐不合眼缘?”

“她学历是211没错,身材也211!”

“什么意思?”

“211斤!”

艹,

难怪沈胖子急不可待要离开去见985小姐。

“记住了,过10分钟后轮到你给我电话!”

“知道……知道。”

陈墨挂了沈聪电话之后,直接去李泌的包厢。

李泌没有钟晴子那么浓妆艳抹,也有精心打扮过。

不过,

直领束腰蓝色大长裙,虽然穿出了她青春的气质了。

却完全遮掩了她那双42寸的大长腿。

和钟晴子的平口、露胸小礼服比起来……

稍逊风骚!

李泌气鼓鼓的双手抱胸。

“你让一个美女等你,这是最不礼貌的行为!”

“塞车……我忘记了周末市民广场这里有灯光秀,塞了好几公里,早知道我坐地铁过来。”

现在塞车不假,陈墨来得早是一点没塞。

不过,塞车永远都是一个迟到最好的借口。

“算你吧。”

李泌果然没有再深究。

“坐,我点了澳龙刺身,你尝一下。”

陈墨不客气的夹了一筷子,蘸了一点酱油和芥末。

其实龙虾的味道和鱼生差不多,只是比一般的鱼生脆口一些、少一些土腥味。

陈墨知道李泌不像钟晴子那样为了出名可以放下身段去搏。

否则以她的家境和自身的条件,也不会到了今时今日还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主持人。

还有一点就是,

李泌虽然对自己有点小崇拜。

但是要拿下她这种偏文艺气质的都市女性,

除了是崇拜对对象,还要对方对她足够多的付出!

所以,

龙虾虽贵,且淡雅,

但是隔壁包厢就有送到了嘴边、张口就能吃到天妇罗。

天妇罗虽廉价且油腻一些。

一番比较下来,

陈墨此时此刻,

更喜欢直接送到嘴里的食物!

省心,

且省力!

夹了几筷子龙虾,补回了流掉的鼻血。

直奔主题。

“你电话里说有事商量,现在说吧。”

“你和麦浪唱片的林薇薇很熟?”

“你知道的,她是直播间的榜一大姐,买过我的歌。”

一个美女问另一个美女,往往都有陷阱。

陈墨谨慎回答。

“私底下见过几次,不过和她都是业务往来的多,关系……一般吧,还不到熟的程度。”

“怎么忽然提起她?”

“林薇薇想签我,让我唱你写的《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