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职工福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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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认为六十年代的时候肯定很多人都吃不上猪肉,或者说每家到了二月都要过年这样的传统,但其实这也有一些特殊时期的意外。
最近几天何雨柱也在为后勤“爱国肉”这一块忙的不行。
在部分地区尤其是67年68年这几年,由于计划经济政策生产矛盾的原因,出现了猪肉产量太多,导致滞销的原因。
在1965年,由于猪肉产量过剩,一些大中城市对猪肉实行了降价销售,鼓励居民购买“爱国肉”。例如,辽宁省沈阳市的猪肉四次降价,其中一次以七折销售,提倡居民吃“爱国肉”。
同时,一些地方还限定了“爱国肉”的最低购买量,如辽宁省沈阳市规定每个工人5公斤、干部15公斤,先吃肉、后给钱。
这一现象在当时的全国各地都有出现,包括北京、南京、上海等地。例如,1965年冬天,四九城市委书记万里提到了“爱国肉”,他说:“过革命化春节不买肉,结果肉卖不出去,还得提倡吃爱国肉,谁吃的肉多谁爱国。”
在南京,政府动员市民多买肉,形成了“吃爱国肉”的现象。
在魔都,由于猪肉过剩,政府动员职工买“爱国肉”。“爱国肉”现象虽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对于民众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来说,其影响是有限的。
由于上面下了指标,轧钢厂必须带头购买消耗掉这批四十吨的猪肉,这是一项重要的正志任务。
厂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刻成立专项组杨厂长作为攻坚组组长,李怀德为副组长,何雨柱为具体部署组员。
你要说别的可能还有些问题,可这吃猪肉也成为问题,那咱们轧钢厂可就要在冶金局里成笑话了。
何雨柱跟财务那边商量了一下,认为今年厂里的效益很好。
跟领导汇报以后,决定先以厂领导班子的名义先买二十吨猪肉的指标作为福利送给全体工人。
剩下的猪肉以每人强制要求6斤,领导干部10斤的量摊派给每一个工人。
这消息一出全厂上下都是一片喜气洋洋的状态,你说往年都是想吃肉没有眼巴巴的馋。
可今年直接要你低价强制多吃肉,有这好事谁不乐意啊。
千万不要把那个年代的国营工厂和后世的工厂相提并论。
那个时候厂里效益好,手里有了钱那是真舍得给厂里的每一个工人分,大红枣子,小麻油,咸鱼咸货那是逢年过节就有。
厂里的公共饮水机那里还有免费的绿豆汤喝这你能想象。
工人家子弟的孩子对厂子从小就不陌生,厂里的职工对在厂里晃荡的孩子基本上还是比较宽容的,很少有打骂这种情况发生。
因为这些放学在厂里晃荡的孩子很有可能就是家住在厂职工宿舍里工人家的孩子,包括棒梗,槐花小当他们,准确的来说都属于轧钢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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