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灯笼灭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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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片月光下,不同的地域。
易尘在这边遥握月光之时,丰云城王府,此时也发生了亿点点小小的变化。
王大柱是丰云城王府的家奴护院,他本是滚石镇李家村的一个破落户,三岁母亲去世,十三岁父亲上山打猎,不慎被野猪咬死。
这让本就贫穷的家庭愈发雪上加霜。
家里穷得老鼠都不来,小偷进来都得掬一把辛酸泪,再留下两个铜板,主打一个穷得荡气回肠。
上过三年私塾,略通文字的李大柱看着破败的家,终于在一个星夜,看着一只灰鼠从自己家门口头也不回的溜走时,他积攒的委屈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他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卖身!卖身到了县城大户王家,改姓王。
虽然他父亲临死前拉着他的手,虎目含泪的说,希望他给家中留个香火,但是这家穷成这个样子,耗子都搬家了,他实在扛不住了。
都说穷不过三代,李家到了他这一代刚好第三代了,哪里还有什么香火?
穷则变,变则通。
族老们骂他贪图享乐,不顾家族传承,给别人当狗。
“呵呵,一群老棺材瓢子,给富贵人家当狗有什么不好?”
“若不是我略通文字,在一众卖身者当中,文化水平与他相当的身板没他壮,身板比他好的文化水平又没他高,这狗他还当不上呢。”
王大柱摸了摸身上的玄色锦衣,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十年打拼,当年的李家村泥腿子如今已经是丰云县王府的护院小头目了,不给别人当狗,这玄色锦衣,他这辈子都穿不上。
他又摸了摸腰间的佩刀,心中一阵遗憾涌来,靠着天生一副好身板,这十年他勤学苦练,终于在三个月前将王家给家丁修习的铁布衫修炼到大成的境界。
两个多月前,家主面色铁青的从珍宝街回来,手里拎着一只野鸡,后面他才知道,家主是被一个年轻道士给摆了一道,花一百两银子买了一只霸王鸡。
王大柱撇了撇嘴,大手按住腰刀,心中直呼可惜。
如果当时他在场就好了,只要能拦住那个道士,给家主找回场子,还怕得不到赏识吗?
他太想进步了。
他太想出人头地了。
他太想要银子了。
他太想览秀阁的小桃红了。
说起小桃红,如今二十四岁的王大柱内心就不由得一荡。
那皮肤白的哟,跟那豆腐脑似的,而且吹拉弹唱样样精通,让铁布衫大成的他都直呼顶不住,没办法,众所周知铁布衫是有极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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