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形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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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还未成为动物或者成为动物的时候,自然起的是最主要的因素。但当人类逐渐自己学会吸收自然的因素,随着时代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越来越重要了。

因为在S一R的联结中,自然是自发地形成,S对R的影响不是有意的,而R也是无知觉的。但是现代社会,人与人的影响是有意的。比方说消费者的需求被商家所觉知,商家有意地去制造消费者需求的现象,而引诱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因果影响,就在于双方都有觉知力,主观上希望影响对方,达成目的。这种影响可表现在直接或间接上。直接来说就是人与人的交往,间接来说是通过人造物去施加影响,比如,物品、书籍。

人与人之间两强相斗,勇者胜。如果人总是把责任归于外在,归于他人对自己施加的影响,那么就会非常无力。如果自己的认知不改变,那么还会遇到同样的人和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潜能,但是人类有一部分真实的自我不敢去面对,所以人总凑不齐自己的整体,只要把自我整体投入,就能更好地与环境协调。如果自己受到诱惑和利用,那么肯定是自己的某一部分被社会上的因素诱发,这时如果发挥自己的整体作用,那么就可以抑制那一部分。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完全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需要社会的资源赖以生存,但在选资源时不是非此即彼地偏执。总希望自己成为自主地选择者。

要想成为自主的选择者,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专注当前,适当地解决过去对自己人生困拢的事,不要活在过去的伤痛中。专注当前积极、建立新的关系。认为自己是有能力负责的,并订立切实可行的目标。

每个人都有父母自我、儿童自我、成人自我三部分。在中学激烈的学习中,部分学生无法承受学习的严酷环境而休学。这个时候的孩子由于需要依靠家长,而无法摆脱老师、家长的期望。这个时候可以采取折中的方式,能读多少是多少,既对学业负责也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当环境不正确时我们有权利去寻求最优解。

比如在大学的学习中,没有了老师的管教,或者老师的课程很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一定自主性了。很多学生找到自己想学的东西,有自主地上课。有些学生干脆混日子。

每个人类都有能力对自己负责,在学习中与实践联系,不理会不合理的分数奖惩制度。

在中国传统培养乖孩子的经验,适当地叛逆才是自主负责的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