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毒计.拇指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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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此处,欢棠将银钱收入袖袋中,“程妈妈在烟尘巷人脉广,手下都是歌女和暗娼,我和怜香跟着她,与其他歌女一起住在东南角的院子里……”
言淡又问了几个问题,欢棠皆详细作答。
眼见着事情了解得差不多了,欢棠也已冻得唇色发白。
言淡身上倒是有个披风,但是这披风是奉公门分发下来的,上边还有标记,因此不方便借给她穿戴。
干脆让其离开,自己默默整理起了刚才所获悉的内容。
那位微晴是把赌坊周围作为驻点的暗娼。
而那吴霆志好赌,曾经输光了店铺周转的银子。
这两人极有可能在赌坊周围遇见,可能产生过交集……
再加上欢棠说这微晴有孕,之后又和吴霆志一起离开,难道她怀的是吴霆志的孩子?
所以,事情应该是这样。
吴霆志和聂丝函多年未孕,后在赌坊与微晴相遇,两人厮混过后,微晴有孕。
‘吴大哥’和吴霆志同姓,保不齐有什么亲戚关系。
微晴不能继续卖身,也转而投靠那位‘吴大哥’,这下两人一起住在了那位‘吴大哥’的房子里。
吴霆志想和微晴在一起,但如果和聂丝函和离,便没人和他一起还债。
如今铺子是聂丝函名下的,周转的资金也是聂丝函的嫁妆,一旦和离,吴霆志什么也得不到……
于是他们几人一商量,吴霆志决定假装被绑架,要挟聂丝函给一笔银钱。‘吴大哥’为了保证事情的真实性,提供了道具人指。
如果侥幸骗到了钱财,便可拿钱走人,让聂丝函在京城代替他还债。
等聂丝函帮其还完债,吴霆志只要装作刚巧被匪徒放出,便可光明正大的回到京城,与其和离,住进吴家留下的宅子里。微晴带着孩子,随之一起登堂入室,随后将聂丝函扫地出门。
好一条毒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