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宁王之乱——染血的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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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嫁给赵铁山已经有,额......她自己也算不清楚多少个年头了。

她觉得自己男人还是不够争气。

几年前她当然认为自己男人足够好,足够有本事,带一村人走出了条活路不说,私底下还给女儿找见一条富贵的命数。

谁家有本事的,逃了难,还能有肉吃?

谁家可以用皮子这些东西,换了农具,在山里还能讨得好生活?

不必说的,自己家这牌位,只要以后还有赵家村这一茬,就肯定是香火缺不得断不得。

想到这儿,吴氏略有羞赧的低垂下脸,也不能全说是自家男人有本事,主要陆斌那三小屁孩有仁义,要不然,天下那么多逃难的,何必就只得赵家村男人女人们有活路?

不过,随即吴氏就挺直了自己腰板,这些都是两三年之前的想法。

现在她认为,自家男人是不够争气的。

因为自己足够争气,刚为老赵家生了个男娃儿。

可怜自己夫妻两个不认得字,只晓得请在村里常驻的先生讨了个名字。

指望着这小子以后能有个做老爷的命,于是便取名为赵修文。

这是个顶好的名字,旁的富贵人家里头,有听说修佛爷爷的,有听说修道爷爷的,可她老赵家不同,不富贵,只要修个文卷就好了。

修文啊,修文,要快些长大呵,要快些长大,读书,认字,认字,读书,做个先生,做了先生,就得平安。

吴氏这般想着,口中有吟哦起不知道名字,想出来一出便是一出的小调儿。

乡野间的小调儿,不值得一提,若不是为了哄怀中小儿,若是有旁人在,吴氏还不肯唱哩!

学你那斌哥儿,学你那熜哥儿,但莫学那莫戈,莫学你那亲姐姐泼丫头......

吴氏脸突然虎下来,自家那没良心的丫头,一天到晚就晓得漫山遍野到处跑,这会去了传说中的王府,却也不晓得记挂她阿娘。

可怜她的母亲,却也不晓得为什么,下午采山菜野根时莫名其妙心悸,那丫头不在跟脚边上,着实是叫人想念的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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