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参孙(二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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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康斯坦丁?”
“哥……哥。”康斯坦丁低着头,他看着从自己身体里穿出来的骨钻,那骨头就像是电钻的钻芯,螺旋曲折,钻芯上还带着鲜血。
一口鲜血从康斯坦丁的口中喷吐而出,直接吐到了诺顿的脸上。
“康斯……坦丁?”
骨钻从康斯坦丁的身体里拔出,一瞬间康斯坦丁像个被泄了气的娃娃,瘫软在了地上。
消耗了大量的精神力而又被透穿过胸膛的康斯坦丁,如今又被参孙的将臣犼骨刺穿了心脏。
一瞬间,地动山摇,天崩地裂。
“人的一生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路鸣泽笑了笑,“但是龙会。”
“多么高明的骗术,连我的‘神瞳’都无法看透。数千年的时间,龙从人那儿学会了欺骗与隐藏,算得上是高明的进化。”路鸣泽看向路明非:“哥哥,你明白了吗?为什么皇座上的皇帝会杀死自己的孩子,杀死自己的妻子,杀死自己的兄弟,因为人是最懂得欺骗和隐瞒的动物,而且,人还最渴望权力,最懂得报复,最不记廉耻,人才是这个世界创造的最完美的生灵。”
“这原本该是一场多么盛大的宴席啊,宴席上堆满了混血种和龙的尸骨。长桌的主人点着烛火,拿着刀叉,他坐在主座,来参加他设下的葬礼。”路鸣泽抬着头,他继续说着他话剧般的台词,“宴席上的人都到齐了,龙王诺顿是他的主菜,诺顿的弟弟康斯坦丁是主材的陪料,卡塞尔学院是他的刀叉,路明非和路鸣泽是他白色的领巾,他用领巾擦了擦嘴,然后把它扔在了一旁。他站起来了,他要享受他的主食了,他要向全世界宣告,他是这场宴席的主人。”
“你在说……什么?”路明非……他的大脑短路了,他的的确确短路了,他甚至都记不清路鸣泽刚才说了什么。他看着眼前的老孙一瞬间年轻了几十岁,他看着老孙的手上长出骨钻,他看着老孙的眼睛带着血红的圆月,他还看着老孙的身体逐渐膨胀,变大,他又重新变回了那条巨龙——参孙。
巨龙振翼,地动山摇。
天上落下了碎块,整座青铜城像是十级地震一样地动山摇。巨龙伤口上的血像是喷泉一样喷涌不止,溅到路明非的脸上。
“这座尼伯龙根,要塌了。”路鸣泽说。
“什么?”路明非还在持续短路中,尼伯龙根……会塌吗?可是,尼伯龙根不是一个环吗?为什么一个环,会塌?
参孙震动着他磅礴的羽翼,此时的他重新化作龙形,诺顿和康斯坦丁在他面前不过只有他的一块鳞片大小。他拍打着羽翼,龙口吐息,此时他的身前已经没有了天地炉心,也没有了烛龙,诺顿在那次烧尽将臣犼骨的烛龙之焰中耗干了他所有的力量,他的这副提前苏醒的人形之躯已经弹尽粮绝,而他身前的参孙——
宛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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