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在漫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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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嗡——
一阵轻微的手机震动声响起,惊醒了沉睡中的李斯特。
他腾的一下坐起,动作迅速,宛如上了发条的机器,手中一把冰冷的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指向声音的方向。
虽是安睡在自己家里,李斯特却也未曾放松警惕,即便睡觉,也要在枕头下面放一把手枪才能安心。
“卧槽,谁啊,扰人清梦!”
看着屋里没人和闪亮的手机,李斯特松口气的同时,又不由发起牢骚。
这也难怪,任谁春梦的时候被吵醒,都会带点起床气的,更别说是一直紧张兮兮,毫无安全感可言的李斯特了。
见没有危险,他收起手枪,拿起床头的老式手机。
李斯特点开短信,内容很短,简洁明了。
“珍.史密斯,40万美元!”
“约翰.史密斯,40万美元!”
后面还附上了一个地址。
“呦,史密斯夫妇啊!”
若是以前,做为杀手公司的新秀员工,看到这样的单子,原主绝对会如见了血腥的鲨鱼,立马接单,提上裤子就冲出去。
而现在,李斯特只是撇了撇嘴,扔下手机,蒙头继续大睡。
只是,经过这么一折腾,他却怎么也睡不着了,脑中放电影般播放着近来的经历。
......
李斯特,以欧美人的习惯,应该叫斯特.李!
他本是一名华夏人,也并不叫这个名字。
一个月前的某天,他莫名奇妙的来到了漂亮国,并成为了李斯特。
当时,他以为仅仅只是换了一个国家,换了一个新身份,等适应过后,他还是能回归东方老家的。
但是,等接收了部分原主记忆后,他才发现,事情却非如此简单。
这个世界在二战时期有一个组织叫九头蛇,曾经的领袖是一个长着骷髅头的红色怪物。
漂亮国有一个超级士兵叫史蒂夫.罗杰斯,是他打败了红骷髅,消灭了九头蛇,可惜自己也牺牲了。
有个亿万富豪叫托尼.斯塔克,是一位花花公子,去年刚刚完成了对封面女郎的集邮。
在纽约的地狱厨房,有一个叫大佬叫金并,在那里他的话比纽约市长都管用。
不过最近,他似乎遇到了麻烦,每个夜晚总有一个红衣身影破坏他的生意,让其损失惨重,那人被称作夜魔侠。
总的来说,这里是漫威,但又不仅仅是漫威。
比如,在李斯特任职的公司里,有一名前辈叫约翰.史密斯,他的老婆是珍.史密斯,也就是刚刚被通缉的两位。
纽约中城有一家酒店名大陆,里面只接待杀手,在里面的所有消费不使用现金,而是一种特制的金币。
有一个历史悠久的组织叫刺客兄弟会,里面出来的杀手各个身手不凡,而且他们还拥有让子弹拐弯的超能力。
当然,这个世界的隐秘还有许多,李斯特的了解也只是流于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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