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4章 崔长耿的逃亡之路(之十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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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是人类的共性,不分男女。

如果你以为喝醉酒坦露本性胡作非为是男人干的蠢事,你一定没听说过乌日娜喝醉酒后犯下的罪孽。

她二十出头在草原上是男人追逐的一只麋鹿。

歌如百灵,貌似天仙,善于骑射,豪饮如牛——这些是乌日娜与生俱来的个性。

乌日娜的第一任丈夫是草原小镇上妥妥的有钱人,男人娶了乌日娜后指望着她成为贤妻良母,不曾想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冬夜,乌日娜在外面喝多了酒,回家后不小心打翻了烛台,点燃了家中的羊毛地毯,然后引燃了丈夫家雕梁画栋的房子......

所幸没有造成家人伤亡,不然丈夫怎么能放过乌日娜。

在和乌日娜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后,丈夫将乌日娜赶出家门。

乌日娜才不稀罕草原上的土财主,一气之下离开甘其毛都草原,游走到了千里之外的满州里,在那里结识了第二任丈夫——一个自称前俄贵族后裔的中年男人,带她去了遥远的圣彼得堡。

异乡的伏特加并不是美酒,正如她以为的爱情和婚姻并不能带来幸福。

一年后,乌日娜渐渐露出狐狸的尾巴——好吃懒做,嗜酒如命,贪财好色——迷恋于上流社会糜烂的生活,迷恋于年轻英俊的男子,完全不顾及丈夫的声名和脸面。

第二任丈夫在看清乌日娜的真实面目后提出离婚,不料却发现她怀着自己的孩子,只好强忍着失望和痛苦将乌日娜留在圣彼得堡的家中.......

直到第三个女儿出生......直到年近四十,乌日娜旧习难改,作风更加放荡,丈夫在绝望之际拿出猎枪相逼,乌日娜这才不得不答应了离婚。

那时的她,已寻到了赚钱的门路,往返于内蒙的各个口岸,协助别人走私文物和其它商品,手下有了几个帮手,逐渐自成一派,由此做起了拐卖妇女的勾当。

她这次来,是帮着巴图来做一笔大生意,说穿了是替人销赃。巴图视她为财神,是因为这个女人在境外生活数十载,有着大把的门路和人脉。

乌日娜在故乡甘其毛都人的眼中,是天使也是魔鬼......

......

奥尔格勒酒馆的夜从来都是声色犬马。

十几张桦木桌子坐满了甘其毛都口岸的三教九流,他们借着烈酒浇愁,借着烈酒发疯,也借着烈酒打发草原寂寞的长夜。

乌日娜作为巴图的贵宾,受到了众人的追捧,酒馆里的男人红着脸向她敬酒,殷勤与她碰杯,为数不多的几个浪荡女人围着乌日娜献上溢美之词,夸赞她的美貌,羡慕她的人生。

一切,让乌日娜觉得自己真的成了英雄。

她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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