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人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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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陈平安皱眉,钱师爷还以为陈平安对于见到的这些丫鬟的质量不满意呢。
“二爷,露天人市里基本上都是一些普通老百姓自卖、和卖的地方,标致的丫鬟平时可碰不到几个。”
“过了这露天人市,前面的人行里有的是水灵丫鬟,二爷您可以随便挑。”
陈平安:“什么是自卖,什么是和卖?”
钱广进很是狗腿的把大明朝合法人口买卖的情况给陈平安科普了一下。
因贫困等原因,百姓自己愿意卖自身或者经家人同意卖子女为奴,这种自卖或家人同意的和卖是被认可的。
比如家庭遭遇天灾人祸、经济极度困难无法维持生计时,会选择这种方式。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一种无奈的生存选择。
除了自卖与和卖,还有一种官卖:一些犯罪者的家属可能会被官府拍卖为奴。例如,犯了重罪的人,其家属可能会受到牵连,被官府统一进行售卖,成为他人的奴仆。
这些合法的买卖是受官方法律保护的。
买卖成立后,卖身契上需要明确写明卖身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籍贯等,以便确认卖身者的身份。
还要阐述清楚买卖的原因,比如生活贫困、无力偿还债务等,使卖身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合法性说明。
这种合法的卖身契,对于买卖双方是有一定权利义务规定的。
法律规定了买主和卖身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卖身者成为奴仆后,需服从买主的管理和安排,为买主提供劳动服务等;买主则对卖身者负有一定的抚养、照顾义务。
但在实际操作中,买主的这一义务可能并不能得到很好的履行。
基本上被卖身之后,奴仆全由买主说了算,只要不是恶意打杀,官府都不会管。
奴仆要是犯错被打杀了,就算有苦主告状,官府也最多就是罚点银子了事。
总之一句话,卖身成了奴仆,那都是没人权的。
好吧,大明虽然打击非法的人口买卖,但人口买卖,在大明俨然已经是有一套自己的潜规则了。
一路穿过露天人市,经过钱师爷的一番科普之后,陈平安之前的那种震撼之感竟然不知不觉间就消失了。
而且,对于眼前这种人口买卖的情形有了一种很正常的感觉。
好吧,就好比青楼里买姑娘,说好听点是替姑娘赎身,实际上还不都是人口买卖?
既然来了封建社会,那就得学会适应。
正好自己接下来要搞的肥皂生意,里面的制造工序正需要保密,花钱买人替自己干活,保密工作做起来或许还会更简单。
明确了目标,陈平安在人市这边也就不闲逛了,而是边走边问价格,一圈走下来,陈平安也是大体的明白了人口买卖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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