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番外:前尘往事(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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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枯槁的面色掩不住好看的线条,虽然枯瘦,可骨相极佳。

他曾经应该也是个好看的少年,如果没有遇到九明霁,我或许就从了——

不,如果没有遇到九明霁,我已经死了,也不会有机会在这里。

我勾唇,脸上漫上了得体的微笑:“陛下圣明,学生的确懂陛下的意思,但是学生不敢答应。”

我跪在地上,姿态温驯,像是一只驯服的犬只:“学生怕一旦应了陛下,圣恩浓重时溺于其中,将来失了分寸,反而与陛下生疏了。学生愿意做陛下手中最锋利的刀,陛下想杀谁,学生就去杀谁。”

“有意思。”林斯歪在椅子上,软绵绵的没有骨头一样,没有一点儿皇帝应有的霸气,“一把刀啊,朕有许多美人儿,却的确缺一把趁手的刀,季长烟,你很聪明,朕答应了。”

“谢陛下圣恩。”我恭敬地跪下,重重地磕了个头。

从那天起,我正式进入朝堂,成了林斯的刀,为林斯清理他看不惯的异类——

他们当中大多是忠臣诤臣,为国为民舍得出一身铮铮铁骨。

我绞尽脑汁救下这些人:偷梁换柱、李代桃僵,一个人就用人皮面具换出来,一族人就用龟息丹送出去……

对于那些真正的奸佞,当然也有办法处置:激化矛盾、欲擒故纵,下毒、暗杀、山贼、劫匪……

能借皇帝的刀,就借;借不了,我自己有的是刀。

毕竟对我而言,救人是新鲜的,杀人却如同家常便饭。

只要我想,总有办法,无非就是困难还是简单的区别。

他们说我的手上沾满忠良的鲜血,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上压了千斤重担。

重担之下,我疯了,疯在太初六年的那个除夕。

其实,我早就疯了,在看到义父尸体的那天就疯了。

只是后来在白鹿书院一直顺风顺水,没有受过刺激,所以没有发病罢了。

可是太初六年的除夕,我的疯病发作了。

那天,因为一道菜,御史大夫许承志在除夕琼华宫夜宴上指着林斯破口大骂,说他昏庸无道、好色贪花、草菅人命、暴虐不仁、任用酷吏……

许承志是条汉子,他慷慨激昂地罗列了林斯和我的二十条罪状。

我低头看着酒杯中倒映的烛影,仿佛没听到一般。

林斯大怒,命人将许承志拖出去,剁成肉泥。

我施施然站起来,理了理身上那正四品浅绯色的官袍,跪在林斯面前:“陛下,微臣许久没有见过血了,今儿是除夕,不如让臣亲自动手,给御花园的白梅染染色,也添点儿喜庆?”

我笑,笑容已经成了我的第二张脸。

在场的大臣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