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三奎游说蝎尾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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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肠毒案案发,警察抓了蝎尾刺去一通审,十八般手段都用了上去,势必拿下这案子。
可蝎尾刺就是扛着不承认自己下毒。
这蝎尾刺脑子绝对好使,也是条汉子,扛得住。不管怎么用刑,不管怎么红白脸配合着唱,他都是铁嘴钢牙,坚决不承认和邻居有仇,不承认是报复,一口咬定自己在家里是做毒饵,为了灭鼠的。
至于为什么用腊肠,蝎尾刺也说的明白,做毒饵肯定要用好吃的东西,不然耗子不吃,农村药耗子哪个不往毒饵里拌点香油猪油啥的?
哪条法律说用腊肠做毒饵就犯法,老百姓自己家里用耗子药犯法?人家又没跑到你家里投毒。
人家自己不认,那就是没有主观故意。主客观不一致,根本没法安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投毒等罪名。
到村里一调查,邻居们都作证,没听蝎尾刺说过丢腊肠的事,第一次丢腊肠后蝎尾刺根本没什么动静,更没听说蝎尾刺要报复。
反倒是有几个村民作证,蝎尾刺曾经说过家里耗子闹得厉害,要做点毒饵药老鼠。
好嘛,这一通调查下来,反倒是坐实了人家做毒腊肠是为了药老鼠的。
这一下公安是真没辙了。
案子报到上面,上面也没办法。有位领导法理精深,特别提出自己的观点:
“法律不能因为个人、社会、民众、舆论的好恶来左右摇摆。执法者如果肆意运用法律,自以为在惩恶扬善,实际恰恰是在破坏而不是维护法律权威。”
这个态度是完全正确的。这个案子最起码表面事实很清楚:人家在自己家里放点毒饵药老鼠,结果被人偷走吃了中毒,结果你还要被偷的顶罪,这个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大领导高屋建瓴地指出:就算这蝎尾刺是故意投毒,逃脱了法律制裁,那么,放过一个坏人也比坏了法律秩序要好。法律不可能没有漏洞,宁可放掉十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冤枉好人的后果更为严重。而严守法治精神,就是尽可能保护好人不被冤枉。
法律的严肃性就在于,不能随随便便为某个人开口子。
最后,到底在过年前一天把蝎尾刺给放了出来。
蝎尾刺回到家,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邻居那老太太再也不敢告状,反倒老老实实。苦主都不声张了,局子里也乐得清闲,最后撤案了事。
蝎尾刺这一下身背4条人命,还逃了牢狱之灾,轰动一时。
这一下,村里边都觉得这人心思毒,下手狠,挺得住,熬得过。一副腊肠就能下死手毒翻一家子,到了局子里还能死扛着不招供,这绝非一般人。于是给他起了个绰号“蝎尾刺”。
蝎尾刺一战成名。
蝎尾刺的大舅妈,是大奎哥俩大姨夫的表姐。这就拐弯抹角地沾了亲,蝎尾刺年纪大,是表哥。
十里八村的谁不知道蝎尾刺是个什么样的?所以亲戚们对蝎尾刺大多敬而远之不太走动,生怕得罪他。但到了现在这般时节,三奎就想起来这么号人物。
蝎尾刺在看守所里认识了大龙。当时大龙是他们那个监室的头,不知道为什么,很可能是两个人投缘,大龙颇为照顾蝎尾刺,没给他立规矩,免了他的杀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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