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变法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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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那王安石不服,觉得这事情里面,有两个问题,朋友偷取鹌鹑,那是不是应该定为犯罪?少年杀死朋友,是应该按照杀盗贼呢,还是普通刑杀。

当时,朝中大臣,几乎都支持开封府的判处结果。于是对王安石替杀人凶犯开脱,因而提出弹劾。

皇上下诏,要求王安石去向开封府认错。

王安石却置皇命于不顾,说自己无罪,凭什么认错。那可是直接与皇命相抗,按当时的规矩,王安石抗皇命不遵,那可是犯下了杀头之罪。

结果呢,那杀人的少年,照例判处了死刑,而王安石呢,虽犯下了抗皇命不遵之罪,皇帝对他很器重,居然不了了之。

这后来,赵顼继位,安排了王安石赴后补之阙。结果,王安石又以母丧服孝为理由,抗旨不遵。其做法,其实并不是为大孝大忠,而是先前之阙着实官职卑微。

后来,得到了江宁知府的肥缺,那可就当仁不让了。连夜赴江宁入职,如此可见,王安石也就是个奸诈小人。

其罪二:好名欲进。

大致说,王安石做官,如果是被安排去当小官,那过几天,就得想方设法离职高就。得知江宁府,非翰林大学士,不可以就任。那就拼命想要去赴任。

先帝时,没法子谋得高官职位,于是便不去任职。心高气傲,觉得自己可以恃才傲物,成天就想着,可以归隐山林。

结果,陛下继位,稍微向他施一点恩惠,那王安石便迫不及待地前往赴任而去。

由此可见,王安石不过沽名钓誉之辈,根本不足以,委以重任。

其罪三:取君要名。

这一罪,说的是皇上请王安石给他讲经史,王安石居然向皇上恳求坐着讲。

陛下乃万乘之尊,居然毕恭毕敬地坐在他王安石面前,听王安石在那滔滔不绝地讲经史。

身为臣子,何等轻漫。那岂不是想要在皇上面前,谋得帝师之名。此乃不识上下之仪,君臣之礼。可见王安石狂傲到什么地步了。

其罪四:用情罔公。

吕诲提到这一点,显得极其愤怒。

这王安石总喜欢怼人,不管朝中的大臣说起保事,他总是与大家扛上了。

成天高高在上,自以为不与我等同流合污。

其罪五:徇私报怨。

吕诲说的是登州阿芸谋杀丑夫案。那登州阿芸,出生在穷苦人家,父亲早年亡故,母亲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