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修仙界的哈基米(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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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妖族每一只妖都要遵守的规则,又称之为《妖族守则》。
比如,拐卖妖族幼崽,鞭500雷鞭,逐出妖族,而且在这天之后,妖族会对其发出追杀令,是生是死就看对方是否命硬了。
打死这种妖族败类并不违法,还会收到灵石奖赏。
这条法律后面还跟着一条,买卖双方同罪。
意思很明显,谁也跑不了。
不过这两条法律在于人族那方看来就太过于苛刻了,甚至过于恶毒。
因为在人族地域,不少修仙的宗门都是派自己的弟子去凡间寻找有修仙资质的孩童。
在确定孩童有修仙资质后,便会给孩童父母一笔银钱,算是还孩童父母的生养之恩,从此两者再无关系。
那孩童今后便是宗门的弟子,一生都是在宗门修炼和为宗门做贡献。
这种事情在人族是十分常见的。
甚至有的人族的村子为了银钱,不事生产,专门生孩子,家中无数孩子嗷嗷待哺,他们也不管,随便喂两口米汤确保孩子不会饿死,然后继续造人。
只希望生出一个有修仙资质的孩子换取暴富的机会。
不过这些都和空青没关系,此时的她啃了几个灵果便觉得无聊了。
一会儿在贵妃榻上蹦蹦跳跳,一会儿跳下地面在华丽的地毯上磨爪子。
只片刻便觉得没有意思,然后将视线锁在坐在贵妃榻的一旁的爹身上。
放轻脚步,跃到贵妃榻的高处,悄悄来到夜笙的身后,探出毛绒绒的小脑袋好奇的看着大号通讯玉简的内容。
拥有狐族传承的空青,不用特意去认字,便能轻易阅读上面的妖族文字。
[虎族二长老的儿子仗着自己的姐姐嫁入龙族,想逼迫蝶族的少主成为其妾室。蝶族族长请求夜笙给自己族群主持公道。]
[昆虫一族的蚊公主四处骚扰其他妖族,还经常带着自己护卫队出现在妖族集市,平民小妖已经不敢出门了。这是来自一只被啃得满脸包的受害者写的匿名举报信。]
[狼族的族长请求退位,将自己的位置禅让给自己早就培养好的继承者,请求妖王盖印许可。]
[饕餮一族有只幼崽因为贪玩偷跑出来,结果忘记了回家的路。然后将神兽白泽一族种的的灵药啃了一半,现在被抓住,请求夜笙这个妖王主持公道。
另附两张图片,第一张是被捆妖绳绑住的小饕餮,看得出来对方睡得很香。
第二张图是被啃的光秃秃的药田,连种灵药的黑壤都没放过,一眼看去就是一个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