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乌合之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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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弟,你高估了清军的战力。几场仗打下来,就是你我兄弟不想冲锋陷阵,恐怕也要被推上去了。”

郑思明的分析中肯,王和垚放心许多。

历史上,要不是台湾郑锦扯后腿,耿精忠也许已经攻下浙江了。

不过,要是耿精忠自乱阵脚,经不起打,自己这些人,就只能做运输大队长了。

“大哥,我一人独占一间房,其他兄弟会不会有什么想法?”

他是千总,郑思明是他麾下的把总,这“高级流浪汉套房”就只能睡两个人,他总不能把其他人都招来,幕天席地,一条大通铺。

军营,自有军营的规矩。心理上的平衡,都得仔细照顾。

“区区小事也要抱怨,余姚六君子,不如散了得了。”

郑思明摇头一句。

要是什么狗屁事情都要计较,还算什么兄弟,还怎么起事?

“大哥,昨天入城得时候,我好像看到了二当家。”

王和垚压低了声音,低声说了出来。

“什么?”

郑思明大吃一惊,声音不自觉大了起来。

络腮胡子来了杭州城,这可是个好消息。

“我也不敢确定,或许是我眼睛看花了。”

王和垚眉头微皱,轻轻摇了摇头。

“你肯定是眼花了。”

郑思明转移了话题:“该去检阅麾下将士了。”

相比大岚山巡检司不到一百人,八百人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教场一角,看到眼前乱哄哄的部下,王和垚面色不变,心里面却是一沉。

李之芳,这是在考验自己吗?

这样的千总,实在是太过寒碜。

衣衫破旧,面有菜色,点头哈腰,满脸赔笑,大多数人没有甲胄,绿营兵混杂,大多数都是民壮,真真正正的乌合之众。

怪不得李福提不起精神,原来真是草台班子,难登大雅之堂。

姚启圣可以自己掏钱买甲胄,掏军饷,自己兄弟,可是一文钱没有。

八百壮士,这似乎不是一个吉利的数字。这是要捐躯赴“国难”吗?

“大人,除了军中的少数几个将领外出公干,所有将士都已集齐。”

士卒向甲胄贯身的王和垚大声禀报。

前排换了军衣的赵国豪等人,听了个清清楚楚。

从此以后,他们都要称呼王和垚为大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