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动了歪心思(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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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最终还是想到了“帽子叔叔”(警察)。

汪家礼想法简单,他觉得找个机会放倒“帽子叔叔”,事后拿枪走人就行。孙德林觉得不靠谱,这样虽然可以很快弄到枪,但是风险系数太高,毕竟那玩意都有编号,事后查起来很容易被抓住,直接这么干不可行。

虽然目标还是锁定在“帽子叔叔”身上,但是呢,不能让他们觉得咱们是直接冲着枪去的,要讲究方式方法。

孙德林眼珠一转,想到了个损招,他想通过制造意外的方式来实现。大致就是开车把人撞倒,然后趁乱顺走枪。

这样事后查起来,也只会认为是肇事逃逸,期间配枪不慎丢失,这样就安全多了。

同时,车也不能用自己的,得异地弄一辆。

返程途中,早就会干掉司机,冷枪弄到手了,再把车点了。

即便是追查,查到车这里线索也断了,肯定没人怀疑咱哥俩,完美!

听完孙德林的话,汪家礼直接给大哥点了赞,汪家礼当时激动的脸都红了:“还得是大哥啊,这个主意靠谱!”

计划好一切后,俩人就开始踩点找目标了。时间来到1987年7月,俩人盯上了一个派出所所长。

之所以盯上这个人,是因为他每天都会带枪回家,而且骑车下班途中会经过一个僻静处。观察了好几天,就决定动手了。

孙德林还是老本行,先去大集上偷了一把卖猪肉大哥的尖刀,这样事后还是不容易被查到。

之后又准备了一根粗棍子,如果一刀没结束战斗,那么可以拿出来补伤害,或者没成的时候用来反抗。

准备好这些后,两人把东西放到一个篮子里。于1987年7月27日,坐火车去了辽宁省抚顺市。

在车站旁边简单吃个饭,就在附近开始找合适的车辆。一直到天擦黑的时候,两人盯上一辆黑色出租车,跟司机谈好价格,三人就朝着沈阳出发了。

说下三人坐的位置,当时孙德林是坐在副驾驶上,汪家礼则坐在后面。

俩人想的是等车子开到没人的地方,由孙德林假意下车方便,随后从侧面堵住主驾驶的门,防止司机逃跑,后排的汪家礼用棍子敲死司机。

大约晚上快7点的时候,三人开到了沈阳市东陵区的马观桥那里,现在的东陵区已经更名为浑南区了。